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2020年主要原材料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2-01 09:42 浏览次数:

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在建重点项目主要原材料的质量管控,我局于2020109日至2021110日委托公路工程甲级检测机构采取统一取样、盲样送检的形式对全省19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开展了主要原材料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盲样抽检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抽检项目包括九绵高速、广平高速、巴万高速、康新高速、成资渝高速、成乐扩容高速、德都高速、成宜高速、峨汉高速、乐西高速马昭段、德会高速、宁攀高速、攀大高速、德遂高速、广安过境高速、仁沐新高速、宜彝高速、宜宾过境高速西段、叙威高速。抽检了水泥、钢筋、外加剂、防水材料等19类原材料的106项指标。

为确保主要原材料监督抽检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我局利用2020年度工程质量监督委托检测财政专项资金,从招标确定的检测机构中选取了1家取样机构、2家试验检测机构,在参建各方共同见证签认下统一取样,采取双重盲样编号的方式进行检测,第一次检测结果在我局网站进行了公示。根据第一次检测不合格材料相关方提交的复检申请,我局启用原取样的备样,在相关各方的见证下,对5组原材料进行了第二次复测。

二、主要检测结果

根据两次检测结果,抽取的755组原材料合格734组,合格率97.2%,较2019年上升了1.7个百分点。其中速凝剂、土工布、波纹管、防水材料、橡胶支座等5类材料合格率环比上升,锚固剂、木质纤维素、粉煤灰等3类材料的合格率环比下降,水泥、沥青、钢筋、减水剂、矿粉、锚具、夹片、钢绞线、抗剥落剂、交安材料、钢管10类材料合格率环比持平且均为100%,螺栓合格率100%2020年主要原材料质量抽检结果总体分析状况见附件1

三、主要不合格材料

本次盲样抽检的不合格产品有速凝剂、土工布、波纹管、防水材料、锚固剂、木质纤维素、粉煤灰等7种,共涉及9个在建项目,19个施工合同段,19个材料供应厂家,具体结果详见附件2。其中速凝剂、土工布、粉煤灰、木质纤维素、防水材料(止水带)不合格品数量偏多。通过对比2019年度、2018年度抽检数据,发现成都市铁建指物资有限公司生产的土工布连续3年不合格。

四、处理意见

(一)本次质量监督抽检原材料有关情况将在我局网站(http://jtt.sc.gov.cn/jtt/c102098/zhijian.shtml)进行公布。

(二)严格落实进场产品管理责任。各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及合同采购符合行业或国家标准的产品,对产品(材料)过程质量控制环节和质量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应予以处罚;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原材料质量管理台账,加强对原材料进场、使用、检测等环节的管理;督促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等单位切实按规范要求频率进行抽检,对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检出率高的产品制定重点产品抽检名单,加大见证抽检频率,不合格产品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三)认真做好不合格品处理工作。施工单位立即暂停本批次不合格产品在工程中的使用,查明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的原因,查清并追究质量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对已使用的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更换,已在工程中使用且不能与工程实体分离的,应对工程实体进行质量检测、分析论证,工程实体质量经检测、分析论证后仍判定为不合格的,应立即进行处置。建设、监理单位应对不合格品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将论证结果和整改处理结果及时报市(州)质监机构和我局备案。

(四)监督抽检结果的应用。各参建单位应正确应用监督抽检结果,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及合同采购符合行业或国家标准的产品。施工单位应强化合同管理、进场抽检验收、仓储管理、使用台帐等质量控制环节的管控,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交通建设市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附件:1.2020年主要原材料质量抽检结果总体分析状况附件1

    2.2020年主要原材料质量抽检不合格结果附件2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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