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18-11-15 14:26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参与拟订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标准和政策等并协助实施。

2.承担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接受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参与调查工作;承担全省地方铁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3.承担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检测行业管理以及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和信用考核的行政辅助工作。

5.承担指导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承担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2.承担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行业业务培训工作

(三)完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