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航务局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3-26 17:12 浏览次数: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航务管理局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厅航务局职能简介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水路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省水路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省水路交通的运政和水路运输市场、水运服务市场、港口装卸市场的管理,协调重要物资,紧急物资的水路运输。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水运价格。

4.负责全省水运安全管理和水路交通的安全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和水上救助打捞、船舶防止水域污染工作。

5.负责航道、港口的规划、建设、养护、岸线使用和水运工程的定额编制、质量监督、等级核验认证工作以及水路交通航道管理。

6.负责组织船舶、水上设施的设计、建造,船用产品的技术核验和造船企业生产技术的认可发证以及水运科技的推广应用,水运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船舶通讯导航的管理。

7.负责船舶登记,技术船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

8.负责水运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航运职工队伍的教育培训。

(二)厅航务局2021年重点工作

1.统筹谋划,抓好水运发展顶层设计。统筹总体规划。在厅十四五规划体系下,进一步完善内河水运十四五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推动落地实施,推动完成《四川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水运专项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完善专项规划。加快完成重要航道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渠江(达州至广安段)、岷江(成都至乐山段)航道规划审批,完成金沙江下游航运发展规划及环评报告编制,启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航运网互联互通关键问题及战略协同研究、全省公共锚地布局及建设研究。加强与重庆方面对接,共同制定《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启动航道管养保护综合改革。探索创新航道养护工作机制,研究通过疏浚土综合利用反哺航道管养。逐步理顺沱江、岷江航道养护管理体制。深入开展全省航道调查,推进航道定级及养护管理评价。

2.分江施策,系统推进水运建设发展。推动升级长江四川段。协同推动宜宾合江门至重庆段重点水道航道整治。开展水富至宜宾生态航道维护。加快发展嘉陵江航运。推动嘉陵江航运配套工程建设,实施马回船闸改造工程,推动南充港都京作业区进港公路开工。启动亭子口通过能力研究,提高亭子口枢纽运行效率。加快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一期工程建设,推进广元港红岩作业区进港公路主体完工。配合重庆推动利泽航运枢纽建设,嘉陵江川渝全线达到四级高等级航道标准。协同推进岷江建设。加快对推进岷江犍为、龙溪口、汤坝、虎渡溪、尖子山航电枢纽等续建重点水运项目建设,犍为航电枢纽主体工程建设完工。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一期工程以及老木孔枢纽工程实现实质性开工,力争岷江东风岩航电枢纽开工动员,加快推进板桥、张坎枢纽前期工作。积极提升金沙江能力。继续加快推进向家坝、溪洛渡、白鹤滩、乌东德等金沙江枢纽翻坝转运体系,金沙江溪洛渡至水富航道建设工程、金沙江航运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实施向家坝上下游夜航航道设施建设,推动向家坝升船机夜间作业和金沙江水富至宜宾段夜航。同时,推动渠江风洞子航电枢纽、沱江(自贡段)航道升级工程实质性开工,加快推动遂宁港大沙坝作业区开工动员,加快推动涪江三星船闸、泸州大脚石码头前期工作。推进遂宁港城区至遂宁港通港大道主体完工。

3.整合资源,加快推进水路运输发展。争取发展扶持政策。进一步从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绿色智慧、船型标准化等方面研究出台深化培育水运市场、扶植水运产业的支持性政策文件,推动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好琼江河长牵头单位责任。深化川渝港口合作。推动嘉陵江-长江干支联运航线常态化运行,稳定广元至重庆水上穿梭巴士散货运输,探索开行南充、广安至重庆集装箱班轮航线。稳定运营宜宾-水富”“泸州-水富班轮航线,“泸州-九江”航线稳定加密。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金沙江货物翻坝转运体系及设施建设,加快嘉陵江广元港适水货物集散中心培育发展,引导甘、陕、疆等地适水货物通过嘉陵江运输。持续推进港口资源整合,推动上下游货源在泸州、宜宾两港实施铁、公、水高效中转、无缝联运,形成全省港口一盘棋格局。提升运输组织效率。会同重庆推动嘉陵江通航建筑物联合统一调度。协调加强升船机运行管理,逐步缓解向家坝过坝货物长期压港问题。严格执行《过向家坝升船机适应性技术要求》,引导船舶运力有序发展。研发嘉陵江全线通航标准船型,启动长江上游航道的三峡升船机标准船型等。

4.压实责任,全力保障水运发展安全。落实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地。指导督促县乡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理清通航水域、非通航水域及各类船舶的安全监管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监管新格局。夯实安全基础。全面启动平安渡运工程,加快建桥撤渡工作。严格落实四川省新增旅游客船等技术要求,发布第三代客渡船标准船型。加快设置桥梁防撞设施的加固改造和超高水位防洪桩建设。按照要求抓好13座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行动,对确定无法实施提升工程的要予以拆除。加强行业监管。加快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载体风险普查。持续开展涉砂船舶专项整治,清理取缔僵尸采砂船舶,强化采、运、卸、停各环节监管。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船舶、船员源头管理。严格船舶检验,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自用船舶登记、检丈和运行管理工作。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开展省市联合应急演练,提升水上应急救援能力,推动建立社会应急奖励补偿机制。

5.多措并举,谋求绿色智慧水运转型。启动绿水绿航绿色发展五年行动。制定行动方案,举办绿水绿航绿色发展五年行动启动仪式。巩固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成效。全面推广应用船舶污染物转移处置监管信息系统,全面完成现有100总吨以下符合改造条件船舶防污染设施加装改造;全面完成煤炭、矿石等散货码头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建设。节能减排提质增效。加快电能替代工作,持续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及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全省集装箱、客运、干散货码头100%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贯工作,按规定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营运船舶,加大新能源船舶推广力度。完成广元、乐山、眉山等3市新能源船舶建造,推广应用试点船型。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快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重点推进桥梁主动预警设备设施建设和嘉陵江联合调度系统建设运用,提升安全监管主动预防能力和助导航服务水平。推动宜宾港等智慧港口示范工程完工。

6.凝心聚力,坚定不移强化党的建设。加强政治建设。落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四好一强班子建设、五好党支部创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工作。开展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将同水路交通高质量发展深度结合,通过自我学习、交流学习、讲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开展主题党日、寻找水上红色记忆、“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解决嘉陵江通航调度困难等一批民急民盼的水运领域民生实事,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效。加强廉政建设。落实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严肃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内控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与执行的监督和评价。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支持开展教育培训、行业技能竞赛,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水运干部队伍。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做好宣传发动,统筹推进史志年鉴、后勤保障、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厅航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厅航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370.54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8.7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厅航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3370.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73.81万元,占11.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8.73万元,占87.49%;其他收入48万元,占1.4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厅航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337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95万元,占48.18%;项目支出1746.59万元,占51.8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厅航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22.54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06.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支出较上年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8.73万元、上年结转373.8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0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5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厅航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48.7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880.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支出和教育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9.6万元,占1.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88万元,占5.02%;卫生健康支出106.07万元,占3.60%;交通运输支出2481.75万元,占84.16%;住房保障支出163.43万元,占5.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各类行业培训等所需食宿费、培训地点租用费、资料印刷费、培训教师聘用费等,以及参加外部机构组织的培训需缴纳的培训费,确保完成全年各类培训任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其他支出,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离休人员待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47.8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基本工资,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离休人员待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5.2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确保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规定。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9.3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6.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购买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05.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保障日常工作有序开展等。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船舶检验(项)2020年预算数为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船舶检验专项工作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445.33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年度海事管理工作任务和水运建设发展目标安排的项目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年度水运建设发展目标安排的项目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为101.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确保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补助政策。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62.0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标准为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买住房补贴,确保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改革补助政策。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厅航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3.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6.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07.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厅航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9.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际交流合作接待和其他因工作需要开展的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7辆,大型客、货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4万元,用于1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水运通道及港口规划和建设、航道维护、水路运输管理,航务管理,海事管理,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抢险救灾,水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厅航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厅航务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厅航务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07.8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9.86万元,下降7.58%。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原则,大力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厅航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28.0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船型标准化设计、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保险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厅航务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厅航务局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我厅所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收入等。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我厅公路局医院经营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2021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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