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汛期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 上的讲话 刘 孝 明 同志们: 据预测,今年汛期区域性暴雨洪涝灾害重于常年,发生极端天气事件风险较高,加之在改革的交替时期,又面临疫情防控、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等多重工作压力,水路交通要实现“不跑一艘船、不死一个人、不发一起事故”目标任务面临严峻的考验。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做好两会期间及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一简要发言。 一、坚持常态化监管,持之以恒落实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 一是要把汛期安全制度做实。要切实抓好“六不发航”制度、“停航封渡和减载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让每个渡口、码头、船舶、船主、船员以及乡镇管船员、签单员都严格履职尽责。 二是要把江河流域联防联控机制用活。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推进重要水情信息传递共享、重要监管要素资源共建、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共用,做到影响航行安全的信息获取及时、传递及时、响应及时。 三是要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细。要依托水上交通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对辖区内渡口、客运码头、危货码头、老旧船闸大坝、船舶集中停靠区等风险集中点进行全面甄别,加强风险分级分类管控。 四是要把视频监控系统用好。要全面排查辖区码头及船载视频监控系统,确保看得见、听得到、叫得住。要加强视频监控值守,不定时开展电子巡航,及时发现问题和线索并妥善处置,做到“监控、巡防不断人”。 五是要把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落地。要针对今年汛期特点,及时完善船舶走锚、翻沉、撞桥等突发情况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要健全船舶自救互救机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人员拉得出来,处置科学,救援快速有力。 二、突出差异化监管,实施“二个工程”开展“四个整治” 扎实推进二个专项工程、做好四个专项整治。 一是水上交通本质安全提升工程。要持续推进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不断夯实安全基础。要严格执行旅游客船安全环保指标体系,提升船舶安全水平。要加快渡改桥建设,及时撤销已建桥渡口,消除渡运安全隐患。要合理布点船舶防洪桩,落实“一船一策”制度。 二是船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要加强船员集中安全教育,主汛期前要完成持证船员集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要加强船员履职能力、船员值班值守检查,严格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提升船员操作、应急应变等实操能力。 三是船舶差异化管控专项整治。要严格客渡运船舶运行管控,加强学生渡、赶场渡、客运(旅游)码头等重点渡口渡船管理。要严格大型非自航船舶运行管控,加强采砂船、餐饮船等船舶锚机锚链、系泊系揽等关键设备的维护保养,督促船舶船主严格按照船员值班规则加强值班。要严格小型快艇运行管控,管控好航行秩序。 四是老旧闸坝安全整治。要进一步核查航运枢纽大坝监管底数,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及时开展大坝注册登记,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行动,6月底前要完成安全鉴定,10月底前组织运行单位制定除险加固计划和工程技术方案,力争2021年组织实施。 五是涉水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要督促项目业主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秩序维护,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进度安排施工作业。要加强对办公营地、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防止大型机械设备冲入航道,影响下游桥梁、闸坝等跨临河设施。 六是港口危险货物存储作业安全整治。要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存储、作业安全管控,对罐龄长、基础资料缺失的储罐进行定期监测。要督促港口作业单位加强现场自查自纠。要加强危险货物防控与隐患治理平台应用,严格执行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制度。 三、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要明确责任。要结合辖区汛期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各项防控措施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头,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闭环链条。 二是要加强督查。要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积极开展暗访暗查,要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要逗硬考核。对于未按规定完成汛期工作,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以及安全隐患台账不完善或未实现闭环的单位,要严格责任追究。
刘 孝 明
同志们:
据预测,今年汛期区域性暴雨洪涝灾害重于常年,发生极端天气事件风险较高,加之在改革的交替时期,又面临疫情防控、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等多重工作压力,水路交通要实现“不跑一艘船、不死一个人、不发一起事故”目标任务面临严峻的考验。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做好两会期间及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一简要发言。
一、坚持常态化监管,持之以恒落实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
一是要把汛期安全制度做实。要切实抓好“六不发航”制度、“停航封渡和减载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让每个渡口、码头、船舶、船主、船员以及乡镇管船员、签单员都严格履职尽责。
二是要把江河流域联防联控机制用活。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推进重要水情信息传递共享、重要监管要素资源共建、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共用,做到影响航行安全的信息获取及时、传递及时、响应及时。
三是要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细。要依托水上交通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对辖区内渡口、客运码头、危货码头、老旧船闸大坝、船舶集中停靠区等风险集中点进行全面甄别,加强风险分级分类管控。
四是要把视频监控系统用好。要全面排查辖区码头及船载视频监控系统,确保看得见、听得到、叫得住。要加强视频监控值守,不定时开展电子巡航,及时发现问题和线索并妥善处置,做到“监控、巡防不断人”。
五是要把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落地。要针对今年汛期特点,及时完善船舶走锚、翻沉、撞桥等突发情况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要健全船舶自救互救机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人员拉得出来,处置科学,救援快速有力。
二、突出差异化监管,实施“二个工程”开展“四个整治”
扎实推进二个专项工程、做好四个专项整治。
一是水上交通本质安全提升工程。要持续推进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不断夯实安全基础。要严格执行旅游客船安全环保指标体系,提升船舶安全水平。要加快渡改桥建设,及时撤销已建桥渡口,消除渡运安全隐患。要合理布点船舶防洪桩,落实“一船一策”制度。
二是船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要加强船员集中安全教育,主汛期前要完成持证船员集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要加强船员履职能力、船员值班值守检查,严格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提升船员操作、应急应变等实操能力。
三是船舶差异化管控专项整治。要严格客渡运船舶运行管控,加强学生渡、赶场渡、客运(旅游)码头等重点渡口渡船管理。要严格大型非自航船舶运行管控,加强采砂船、餐饮船等船舶锚机锚链、系泊系揽等关键设备的维护保养,督促船舶船主严格按照船员值班规则加强值班。要严格小型快艇运行管控,管控好航行秩序。
四是老旧闸坝安全整治。要进一步核查航运枢纽大坝监管底数,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及时开展大坝注册登记,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行动,6月底前要完成安全鉴定,10月底前组织运行单位制定除险加固计划和工程技术方案,力争2021年组织实施。
五是涉水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要督促项目业主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秩序维护,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进度安排施工作业。要加强对办公营地、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防止大型机械设备冲入航道,影响下游桥梁、闸坝等跨临河设施。
六是港口危险货物存储作业安全整治。要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存储、作业安全管控,对罐龄长、基础资料缺失的储罐进行定期监测。要督促港口作业单位加强现场自查自纠。要加强危险货物防控与隐患治理平台应用,严格执行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制度。
三、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要明确责任。要结合辖区汛期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各项防控措施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头,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闭环链条。
二是要加强督查。要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积极开展暗访暗查,要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要逗硬考核。对于未按规定完成汛期工作,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以及安全隐患台账不完善或未实现闭环的单位,要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