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作为比选人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对档案规范化建设项目供应商进行选取。现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选,项目情况及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控制价
项目控制价为88000元(大写:捌万捌仟元整),各子项目单价限价见附件1《比选申请书》报价表。报价高于项目控制价或各子项目单价限价均视为无效申请。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万年路6号(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驻地),支队拟进行档案整理、转存,库房环境规范化建设,库房消杀清洁等。
(二)项目内容:详见附件2《档案规范化建设项目清单、服务内容及验收标准》。
三、报价说明
报价包括完成相应项目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旧装修拆除、开票税金等费用)。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备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级别乙级及以上(证书适用地域须涵盖项目所在地)。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参选
若有意参加比选,请按下述要求报送资料(所有资料需要加盖鲜章):
(一)比选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二)请于2025年10月14日10时前(北京时间)将所有比选申请材料以A4纸打印盖章,密封后当面提交至成都市成华区万年路6号904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8-84117988)。比选人将对比选申请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资料时,需提交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级别乙级及以上,证书适用地域须涵盖项目所在地,以供比选人初步审查资格;同时,提交比选申请资料的人员根据自身身份情况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相应资料,具体格式参照附件1《比选申请书》),对不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有权取消其参加比选的资格。逾期未提交比选资料的单位作弃权处理。
(三)比选申请书逐页连续编码并加盖骑缝章
比选人将在比选申请人达三家及以上的前提下组织统一评审,比选结果将及时通知中选单位。请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因无法联系比选申请人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比选申请人可自愿到比选现场监督、答疑,但需根据自身身份情况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相应资料,具体格式参照附件1《比选申请书》。
六、比选规则
(一)比选申请人应在提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比选申请书提交给比选人。
(二)凡在比选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过后送达的比选申请书不予受理,更不得参加比选。
(三)比选人不再对比选申请书举行单独的开封仪式,在评审小组和有关部门在场的情况下当场开封、当场评比。
(四)本项目的评审人员由比选人组织组建,对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比选标准的规定进行详细评审。
(五)评审小组会应将所有比选申请书同时启封,评审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比选申请人得分为评审小组所有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中选。
(六)评审小组应当对比选申请人报送的比选申请书内容保密,评审小组及参与者不得泄露。如果比选申请人试图采用不正当手段对评审小组施加影响,取消其参选申请资格。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操纵或干预评比过程和评比结果。
(八)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在比选期间私下接触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不得接受比选申请人或相关人员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人以任何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透露与比选工作有关的内部情况。
(九)对比选申请书进行响应检查。没有充分响应比选文件的,不得进入打分程序;评审小组认为比选申请书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解释、澄清,但比选申请人不得对比选申请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拒绝澄清的,比选申请书无效。
(十)本项目的比选实行综合评分法,比选资料评分标准见附件3《综合评分表》,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评审小组应当确定得分排名最高的为中选人。
(十一)如分数相同,由评委投票决定,得票数多者中选。
(十二)凡评审标准中没有列出的评定内容在评审时不得作为打分和作废的依据。
七、项目实施工期说明
不超过30天。
八、结算说明
经比选人验收合格,按实际服务的项目数量结算,若最终结算价高于中选单位报价,则按照中选单位报价结算;若最终结算价低于中选单位报价,则据实结算。
附件:1.比选申请书
比选人: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