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
督办办法》的起草说明

信息来源:安监处 发布日期:2025-12-19 09:1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厅制定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依据必要性

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交安监规〔2025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措施。85日,卢军厅长作出批示,要求制定完善我厅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

当前,我省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依然面临严峻挑战,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事故教训汲取不深刻等问题,制定出台该文件,有利于压紧压实各级各方安全责任措施,遏制压减生产安全事故,切实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二、起草过程和论证评估情况

今年8月,我厅组织开展调研,充分学习《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相关文件精神,借鉴《四川省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四川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及挂牌督办办法》经验做法,起草了《办法(初稿)》;9月,经组织行业相关单位研究讨论并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点交通运输企业意见建议后,于10月,采用挂网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再次完善后,于11月书面征求了厅领导的意见。共收集到各方意见建议51条,经认真研究采纳了部分合理化意见建议共6条,对未采纳或部分采纳的45条均已与提出方沟通达成一致,形成了《办法(送审稿)》。

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相应的论证和评估。专家论证审查认为,《办法》符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符合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原则上符合宏观政策取向,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内容,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网络舆情风险评估自评为低风险,具有可行性。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警示、约谈、督办和附则五个部分共25条,明确了开展安全生产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工作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

(一)明确实施方式。对落实上级部署不力、发生安全事故险情、存在重大问题隐患等情形,厅根据情形实施警示、约谈和督办。其中,警示分为警示通报和提醒敦促,督办分为限期整改和挂牌督办。

(二)明确实施主体。对重特大事故、重特大险情或突发事件,以及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的,由厅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对单一行业领域的,由厅机关五个处按照业务领域牵头组织实施。

(三)明确实施程序。逐一明确厅实施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的触发情形、责任主体、组织流程、实施步骤、整改要求和解除条件,强化对责任主体的督促指导,确保问题闭环管理、责任措施落实。

相关文件: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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