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一大队职工之家改造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30 16: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第五支队勤务保障大队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一大队职工之家改造项目的比选公告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一大队拟对大队执法办公用房二楼职工之家进行改造,现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作为本项目的比选单位,项目情况及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8万元(人民币捌万元整)。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废标。

二、项目简介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一大队职工之家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S67天邛高速永兴收费站右侧执法办公用房二楼,房屋共计1间,面积约38平米,需进行水电改造、铺设地面及吊顶、更换门窗、灯饰改造、装饰墙改造、木柜安装等。有意者请于11月3日上午9:00至11:00前往S67天邛高速永兴收费站右侧执法办公用房现场查看。

三、报价说明

报价包括完成项目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开票税金等费用)。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

若有意参与比选,请自行前往现场查看后,按下述要求报送资料(所有资料需要加盖单位鲜章)。

(一)比选申请书

1.比选承诺书;

2.比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有效证件等复印件;

3.具备比选资格承诺函;

4.报价;

5.售后服务方案。

6.2021年至今完成过的相关业绩

(二)请于2025年11月6日17时前(北京时间)将所有比选申请材料以A4纸打印盖章,密封后当面提交至S67天邛高速永兴收费站右侧一大队交通执法一楼办公室。(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19950332563)。比选人将对参选申请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参选申请人有权取消其参加比选的资格。逾期未提交比选资料的单位作弃权处理。

(三)比选申请书格式附后(见附件)。

比选人将在参选申请人达三家及以上的前提下组织统一评审,比选结果将及时通知中选单位。请参选申请人在比选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因无法联系参选申请人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参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比选规则

(一)参选申请人应在提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比选申请书(参考附件1:比选申请书)提交给比选人。

(二)凡在比选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过后送达的比选申请书不予受理,更不得参加比选。

(三)评审小组成员由比选人组成,对参选企业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评分标准(参考附件2:评分标准)进行详细的评审。评审小组独立打分,合计得分最高的参选申请人中选。

(四)评审小组应当对参选申请人报送的比选申请书内容保密,评审小组及参与者不得泄露。如果参选申请人试图采用不正当手段对评审小组施加影响,取消其参选申请资格。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操纵或干预评比过程和评比结果。

(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在比选期间私下接触参加比选的参选申请人,不得接受参选申请人或相关人员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参选申请人以任何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透露与比选工作有关的内部情况。

(七)凡评审标准中没有列出的评定内容在评审时不得作为打分依据。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工会委员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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