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0-22 15:08 浏览次数: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质监机构,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交通建设领域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四川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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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建设领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省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四川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部省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交通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在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提升项目本质安全,完善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稳步推进交通强省建设,扎实推进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全省交通建设领域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得到坚决遏制,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交通质监系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推动各级交通质监机构全面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要求,严格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交通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主防控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安全隐患。不断深化完善交通建设安全体系,切实提升交通建设领域本质安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将开展的四川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贯彻实施部、省、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与行业领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能,以重点突破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二)坚持协调联动。加强与应急、公安、住建、水利、铁路、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工作交流,强化信息共享,提升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体合力。

(三)坚持有效治理。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切实解决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研究制定重在治本的制度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四、主要任务

贯彻实施部、省、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四川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见附件)。

(一)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扎实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排查建立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通知》明确的三类公路水运工程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风险分布图、风险防控手册、风险清单),推进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动项目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滚动开展排查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清零。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

(二)推动问题整治清零见底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交通建设领域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突出整治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线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不深入、安全意识差、“三违”现象多发、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工艺设备落后等问题,完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短板弱项,凝聚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整治隐患突出、长期违法违规、安全事故频发的项目,坚决淘汰安全技术条件不满足要求的设备。建立并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对重大问题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三)保障工作责任落实到底。厅质监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办督查,强化顶层设计,制定细化工作任务、列明清单。各地、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三个必须的总要求,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实化工作措施,坚持条线衔接、条块结合,全力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

(四)筑牢基础推进本质安全。推进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安全体系,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交通建设安全发展根基。深化平安工地建设,结合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项目加大施工安全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安全风险分级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提升项目整体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分析研判,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重心,及时有效遏制事故苗头,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可控。

五、时间安排

20208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8月)。各地、各单位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贯部、省、厅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深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

(二)排查整治(20209月至12月)。各地、各单位(部门)对本辖区、本项目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重大风险、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对风险台账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对问题隐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09月至202112月)。动态更新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集中攻坚、精准施策,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建设项目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交通建设领域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总结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六、组织领导

厅质监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进本地区、本项目专项整治工作。

(一)厅质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1.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部、省、厅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四川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

2.组成人员

长:梁正钦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艳龙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兼工会主席

党委委员、副局长

三级调研员

员:管伟华副总工程师

刘盛华党(纪)委办公室主任

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学武质量监督科科

万鸿  工程技术科科长

袁三发资质管理科科长

安全监督科副科长

(二)厅质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1.主要职责

工作专班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掌握推进情况,及时汇报、通报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整治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交通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总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广有关地区、项目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长效机制;树立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负责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组成人员

专项整治行动专班设置在安全监督科,安全监督科全体人员为专班工作人员,项目监督(督导)组联系人为项目组专职联络人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工作实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工作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要强化跟踪督导,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责任压实、工作务实、整改扎实,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严肃问责问效。各地、各单位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展情况作为日常督查的重点内容,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化督办问效,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重大问题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要主动联系媒体,既要挖掘一批先进典型或工作亮点、特色做法,也要揭露一批长期影响交通建设领域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失信单位和个人,强化整治行动威慑作用和打击力度,切实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各单位要在8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联络员。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每季度最后一月22日、每年1130日将季度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厅质监局,并于20221125日将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厅质监局。

联系人:刘咏晗、王堃尧,联系电话:028-85525170028-85527923,邮箱:625394409@qq.com

附件:四川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四川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项目

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2.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员全覆盖。

3.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开展常态化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突出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周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在行业主要媒体(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开设专题专栏,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4.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权责清单,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全面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等。到2020年底前项目参建单位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模式;2021年至2022年持续深化、巩固提升,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闭环管理体系。

6.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清单制管理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项目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做好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

7.落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项目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提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有关规定,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

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团队。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技术团队,配齐配强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到2021年底前,项目参建单位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9.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投入。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机制,保证满足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10.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到2022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建或委托省内中职高等院校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11.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02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12.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项目类型和特点,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施工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标段一清单、一岗一清单”。

13.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制度。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根据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对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科学管理,逐一落实领导层、管理层、施工班组、一线操作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防控、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施工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高度关注施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2021年底前,项目参建单位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14.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以及风险点位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从业人员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操作区,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预警和有效管控;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项目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要及时处置,并定期向直接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15.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主线和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项目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录入四川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要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6.严格落实治理措施。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在隐患整治期间要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形成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项目参建单位按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原则,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保障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到位;2021年底前,各地和行业企业完善和用好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因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2022年年底前,项目参建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7.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研究本地区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建立完善项目安全承诺制度;项目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项目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2020年底前,各地规模以上行业企业全部建立落实安全承诺制度。

18.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诚信评价管理制度、报告公示制度、守信激励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并严格纳入国家、省相关征信系统。

19.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筛选和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20.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安全防护管理。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管理责任,定期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和更新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并如实记录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全面贯彻实施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工会劳动保护队伍,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权益。

三、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三、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三、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2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2.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配合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构建完备的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23.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排查辨识机制、决策评估机制、防控协同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入摸排交通建设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部位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不断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问题清单,明确细化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等。

24.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

25.深入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分析研究本地区交通建设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及员工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观看学习典型事故案例,增强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把事故教训转化为全体从业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行动。

26.深化行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合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部门联动和培训教育,推进执法服装、执法装备配备建设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27.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各地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积极建立多部门联动、跨区域联动、多方式协同、平战结合的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联合项目参建单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促进全员事故防范能力的提升。

28.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养。切实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关键岗位人员重点培训教育,明确各岗位上岗要求。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29.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项目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制作和发放交通建设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录,经常性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共场所、进家庭等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建设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四、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30.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四川省城市体检指标体系》。

31.严厉打击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地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32.建立完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联合失信惩戒。2022年建立起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应急、交通运输、水利、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财政、银证等部门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机制。

五、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33.依职责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涉及交通建设领域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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