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开展交通建设领域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2 14:55 浏览次数: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开展交通建设领域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质监机构,在建地方铁路项目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系列批示要求。按照《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交通运输推进落实十项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20〕301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梳理排查风险点,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台账,打表整改,闭环管理。请各单位结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川交质监函〔2020〕90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到以下四项整治措施:

、抓好森林防灭火专项排查治理。沿途通过森林或草原的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好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等“四个清单”。监理单位要组织开展专项的防灭火安全检查,重点对应急预案的编制进行审核审批;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制度,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施工单位要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组织拉网式的大排查、大检查,逐级确认安全责任,并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制度和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对本项目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和保养。

、抓好防灭火监测预警。充分利用项目防灭火监测手段,加大监测监控,加强在建项目沿线火灾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充分发挥项目人员遍布全线的优势,做到森林火灾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抓好防灭火应急联动。在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联防联控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完善应急反应方案,加强应急反应演练。确保应急救援力量能够迅速响应、高效作业。

抓好防灭火宣传把在建项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消防宣传的重要内容。以微信、微博、抖音新媒体为载体,集中开展防灭火宣传。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将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纳入到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一线作业人员防火意识,切实提高防灭火的科学性、安全性、有效性,加强群防群治,筑牢交通建设领域防火防线。

请各单位把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与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坚决杜绝火灾事件再次发生。并于今年91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1231日前报送今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联系人:厅质监局安全科 王堃尧

联系电话:028-85527923,传真:028-85527055

电子邮箱:2848409783@qq.com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20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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