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于2023年度四川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监理信用评价参评范围的公示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47号)要求,依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的规定,纳入2023年度监理信用评价的项目应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建的,列入交通质监机构监督范围,监理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建设项目及水运建设项目。项目监理企业须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准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公路工程项目还应同时满足合同工期大于等于3个月,等级大于等于二级的要求。2023年度四川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参评范围详见附件1-附件4,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相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参评范围存有异议,可如实向四川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实名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附详细佐证材料,以便于核查调整。
公示日期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敏 联系方式:028-85527492
邮箱:sczjzzzk@163.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180号
附件:1.2023年度公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监理企业参评范围列表
2.2023年度公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监理工程师参评范围列表
3.2023年度水运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监理企业参评范围列表
4.2023年度水运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监理工程师参评范围列表
四川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4年2月29日
附件1:2023年度公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监理企业参评范围列表-20240229164748259
附件2:2023年度公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监理工程师参评范围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