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3-29 10:29 浏览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交通运输厅质监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业务培训及资质管理。

2.组织全省重点公路、水运交工和竣工验收。

3.组织参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事故争端。

4.承担全省地方铁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交通运输厅质监局2021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新形势下的三级质监体系,督促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落实监督职责,保障人员经费投入确保2021年监督继续做到全覆盖,农村公路监督不缺位,助推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2.加快推动品质工程建设。强化品质工程专项检查,适时组织品质工程现场会,完成我省目前100余项四新技术汇编并在全省推行。狠抓薄弱指标提升,继续做好监督抽检和主要原材料盲样检测,整体把控项目建设质量

3.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平安工地建设为载体,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进一步理清风险分级管控程序、隐患排查治理等程序内容,制定风险隐患监控措施,实行分级管理、分级防控

4.切实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按照放管服相关要求,不断优化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加强审批过程管理,定期开展监理和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对我省监理和试验检测行业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组织开展试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比对试验。

5.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党务和业务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把严肃党规党纪与干部作风建设、质监工作有机结合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交通运输厅质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通运输厅质监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265.4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年结转规模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交通运输厅质监局2021年收入预算2265.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6.5万元,占3.3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8.93万元,占96.62%。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交通运输厅质监局2021年支出预算226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71万元,占36.62%;项目支出1435.72万元,占63.3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厅质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65.4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年结转规模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8.93万元、上年结转76.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4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57.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2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交通运输厅质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8.9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9.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4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8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6.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组织行业培训等所需食宿费、培训地点租用费、资料印刷费、培训教师聘用费等,以及单位人员参加外部机构组织的培训需缴纳的培训费,确保完成全年各类培训任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0.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日常支出,确保按规定落实退休职工经费保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确保落实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规定。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8.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9.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购买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88.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日常工作有序开展等。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549.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43.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年度信息化建设支出,确保完成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任务和日常信息化工作。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9.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确保落实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补助政策。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3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标准为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买住房补贴,确保落实单位人员住房改革补助政策。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厅质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9.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35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厅质监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3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和其他单位来访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厅质监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厅质监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交通运输厅质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7.7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86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交通运输厅质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83.5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质量抽检、地方铁路建设监督检测、高速公路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复测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保险等服务,以及空调、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交通运输厅质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交通运输厅质监局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我厅所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收入等。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我厅公路局医院经营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5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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