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86号)要求,经各市(州)、有关单位(企业)民主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对初审通过的拟正式推荐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至3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四川省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联系电话:(028)85526040。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反馈,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四川)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