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因此,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平台企业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可以自主定价。近年来,全省持续开展网约车平台企业抽成“阳光行动”,推动平台企业面向社会公开计价规则,合理设定抽成比例,在驾驶员端公示每单的抽成比例及金额,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同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网约车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公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