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2827274/2025-0008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 成文日期: 2025-04-29
- 发布日期: 2025-09-15
- 文 号: 川交办便〔2025〕23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040300号
建议答复的函
古帮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道路安全的建议》(第14040300号建议)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畅通路网“微循环”、提升效率“优服务”、融合发展“促共富”,全力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全省累计投入1373.8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7.2万公里,新增3.3万个自然村通硬化路,实现86.8%的乡镇通三级(三州通四级双车道)及以上公路、85.6%的较大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基本建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村组为网点的农村公路网络。同时,大力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6万公里,建成农村铁索桥改公路桥170座,改造危桥900余座,全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群众出行更加安心放心。
一、关于“农业农村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交通厅等部门要按照交通规划要求设计设施道路4.5米至5米宽,并增设防护栏设施,特别是项目要素道路安全提升尤为重要”的建议
经核实,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田间机耕道主要执行《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路基宽为3至4.5米,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防护设施。林草部门实施的林区道路主要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区公路设计规范》,路基宽不低于4米并同步完善交安设施。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的土地整治田间道路主要执行自然资源部《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路基宽原则上不小3.0米。交通部门实施的农村公路,主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路基宽不低于4.5米,并严格落实交安设施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厅将加强与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和省林草局等沟通协作,指导各地强化资源整合和线位统筹,科学规划路网布局,并根据道路功能定位,按照“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合理确定技术标准,统筹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同步完善路侧护栏等交安设施,充分满足农业产业发展、群众出行、森林资源保护等需要。
二、关于“财政厅会同交通厅对目前已经形成的产业道路不仅进行加宽,降低坡度增设防护设施和提示标识,而且对具备有条件道路改成白加黑,增加群众进出具有安全感、幸福感,同时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
为着力支撑乡村全面振兴,更好服务农业产业发展,我厅会同财政厅积极支持各地按照不低于四级双车道的标准,大力实施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工程,重点对农业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乡村经济节点对外连接道路进行提档升级。“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中省补助资金76.5亿元,建成产业路旅游路1.43万公里,基本实现县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和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通四级双车道及以上公路,全力服务产业扩规模、景区增人流,有效支撑县域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继续支持各地大力实施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工程,并指导相关地区统筹地形条件、用地保障等因素,充分研判资金投入、养护管理等情况,着力改善公路线性指标、完善交安设施和指路标识等,因地制宜选取路面结构形式,切实提升道路服务水平,进一步助推农业产业发展。
三、关于“对已经形成防护栏设施和道路的改扩建,通过政府新闻媒体进行对群众宣传,加强保护设施路段,道路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始终高度重视群众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工作,连续3年举行“5·26”爱路日活动,编制《四川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一本通”》,发布《四川爱路护路倡议》,广泛开展爱路护路政策、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常识等宣传教育,全力提升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积极性和安全出行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开展“5·26”爱路日活动,推动将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等基层治理体系,着力构建共治共享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同时,持续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力建设平安乡村。
感谢您对四川交通运输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29日
(联系人:蒋周龙;联系电话:1839843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