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认真开展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运函〔2017〕17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厅运管局根据全省21个市(州)上报记分数据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现将全省7月记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省21个市(州)已对违反《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的2239名道路营运驾驶员按规定进行了记分,共记分2336人次。在7月记分管理工作中,记分满15分进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监控名单”的有299人次(详见附件1),其中普货车辆驾驶员231人次,危货品车辆驾驶员4人次,客运车辆驾驶员38人次,出租车驾驶员26人次;记分满20分进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风险名单”的有10人次(详见附件2),其中普货车辆驾驶员5人次,出租车驾驶员5人次。
7月,全省通过“四川省道路运输重点监控从业人员”平台参与减分学习的违法违规营运驾驶员296人次,参与道路运输重点监控人员学习612人次。
二、情况分析
(一)记分按车辆类型分析
7月,全省普货车辆驾驶员被记分共953人次,普通客运车辆驾驶员被记分共853人次,危货品车辆驾驶员被记分共164人次,出租汽车驾驶员被记分共366人次,分别占当月被记分驾驶员人次数的40.8%,36.5%,7.0%,15.7%(详见附件3)。
(二)记分按分值分析
记1—5分(含5分)的驾驶员1443名,记6—10分(含10分)的驾驶员486名,记11—14分(含14分)的驾驶员1名,记15—19分(含19分)的驾驶员299名,记20分以上(含20分)的驾驶员10名(详见附件4)。
(三)记分按来源分析
通过交警部门抄告、日常执法检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录入、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平台、微信举报、群众投诉驾驶员人次数量分别是456人次、719人次、30人次、1003人次、1人次、127人次,分别占被记分驾驶员人次数的19.52%、30.78%、1.28%、42.94%、0.04%、5.44%(详见附件5)。
(四)记分情况具体分析
全省记分数据显示,7月违法行为中,普货车辆驾驶员违法行为占全部违法行为的40.8%。从记分分值看,5分及以下分值的违法行为占总分值的64.4%,进入重点监控名单的驾驶员中普货车辆驾驶员占比为77.3%。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排在首位的是“车辆运行过程中吃零食、吸烟、不系安全带、违规使用手机或其他设备等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代码为YJN0506,分值为5分)。7月记分违法行为高发地是成都市、宜宾市、南充市。
7月对187名营运驾驶员的记分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其中来自交通运输综合执法59名、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省级监管平台83名、公安交警抄告37名、高速公路管理机构2名、群众投诉6名,抽查违法行为与记分分值一致。
三、下一步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是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以及记分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二是加强营运驾驶员法律法规、安全规程以及运营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管理,预防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积极跟踪发生道路运输行车事故驾驶员的责任划分情况,涉及地区应及时按照责任划分结果对驾驶员进行记分。同时,及时在线接收局安全处推送的违法违规营运驾驶员相关数据,并积极做好记分工作。四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通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监控名单”人员参加学习,依法及时吊销已列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风险名单”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五是定期在办公场所、办证大厅和从业资格培训、考试机构对“四川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风险名单”和“四川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监控名单”进行公示曝光。厅运管局每月在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jtt.sc.gov.cn/jtt/c102008/yunguang.shtml)“工作通报”版块向社会公布全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监控名单”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风险名单”。
附件:1.7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监控名单
2.7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风险名单
3.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统计月报表(7月)
4.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分值汇总报表(7月)
5.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来源统计报表(7月)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