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份全省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处理“一月一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信息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5-30 18:25 浏览次数:

    为扎实推进全省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对各地2024年4月份落实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处理“一月一报告”制度工作情况进行梳理统计,现将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月一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一)市(州)落实情况

    1.企业报送和行业核查处理情况。4月份,21个市(州)所属的203家道路运输企业共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441辆车、485辆次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州)行业管理部门均对4月份道路运输企业报送的车辆违法违规行为逐条进行核查,并通过行业监管平台对296辆车、334辆次的违法违规报警进行了抽查,对企业报送和行业抽查违反《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的441名营运驾驶员实施了记分管理。市(州)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共向公安交警部门抄告违法违规行为并实施联合惩戒317辆车。

    2.开展检查督导情况。4月份,行业管理部门检查督导29家道路运输企业,发现动态监控方面问题隐患39个,跟踪督促完成整改33个,6个正在整改。

    (二)省级监控监测情况

    3.主要报警类型对比情况。4月份,全省接打电话报警、抽烟报警、驾驶员异常报警、驾驶员行为监控功能失效报警,百公里报警数为0.23次,同比3月份(0.25次)下降8.00%。

    二、“五一”期间线上抽查和线下报告落实情况

    2024年“五一”期间,省级实行动态监控监管线上抽查“一日一通报”,各市(州)实行抽查检查情况“一日一报告”,省级共印发通报文件6份,涉及131家企业、142辆车(160辆次),并跟踪督促存在问题的市(州)逐条进行核查,对核查属实的严格执行“人、车、企”记分管理,以及驾驶员停岗学习、车辆停运等。

    涉嫌的违法违规类型主要为:超时疲劳驾驶48辆次、超速报警47辆次、开车接打电话25辆次、离线位移16辆次、开车抽烟15辆次、遮挡和转向摄像头5辆次、分神驾驶3辆次、关闭动态监控设备1辆次。

    涉嫌的违法违规车辆主要为:重型普货68辆次、班线客运34辆次(含超长客运6辆次)、危险货物运输车22辆次、旅游包车18辆次、农村客运及四类班线18辆次。

    通报数量排名前五的市(州)分别为:成都(33辆次)、南充(15辆次)、乐山(13辆次)、绵阳(12辆次)、泸州(10辆次)。

    三、车辆和企业安全生产记分管理推进情况

    4月份,全省通过记分系统累计对10家企业和220辆车进行记分管理。其中,7辆营运客车、2辆危货运输车记满15分纳入重点监控车辆名单管理;1辆营运客车记满20分退出营运市场。

    督促各地对纳入重点监控车辆停运整顿1-3个月,重大活动、重点时期取消其加班车、临时包车资格;对进入重点监控名单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向社会公告,并建议货源企业、物流运输企业限制使用。

    四、存在的问题

    4月份,通过企业服务系统、营运记分管理系统、行业监管平台抽查和市(州)报送情况综合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行业管理部门

    1.记分管理不到位。泸州、德阳2个市的2辆车(附件1)记分达到停运标准后,车辆仍在运行,行业管理部门未通过营运记分管理系统督促运输企业落实车辆停运措施。

    (二)企业主体责任

    2.制度规定执行打折扣。省级行业监管平台对4月份接打电话、抽烟、驾驶员异常、驾驶员行为监控功能失效等重点报警总数较多的企业进行了核查比对,发现凉山、广安、雅安3个市(州)的5家运输企业报警量较大,且未如实报送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和记分处理(附件2)。

    3.车辆动态监控有空档。4月份,全省二级报警平均处理率为98.70%,但仍有部分运输企业未及时对平台报警进行处理,比如:四川兴旺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危货)、四川华洋天辰物流有限公司(危货)、巴中万欣运输有限公司,企业主防系统二级报警处理率低于60%(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通报涉及的市(州)要高度重视,针对通报内容认真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制订整改措施和办法,并于6月14日前将整改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含PDF格式的正式文件和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报送厅运管局(联系人:王永波;联系电话:028—86513601;邮箱:scsygj@126.com),其它市(州)也要举一反三,对标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二)各地要充分认识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处理“一月一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结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实行道路重点营运车辆和企业安全生产记分管理的通知》(川交函〔2021〕514号),倒逼道路运输企业落实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处理“一月一报告”制度,及时通过道路运输企业服务监督系统“一月一报告”信息化管理功能,及时处理和审核上报企业报送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一次违法违规行为关联驾驶员、车辆记分管理,强化“企业、车辆、驾驶员”分类监管措施。

    (三)各地要充分运用联网联控和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行业监管平台进行抽查,强化信息交叉比对。对核查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按规定落实记分管理,将道路营运驾驶员的记分台账和记分管理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四)各地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健全违法行为信息通报和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将涉嫌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边开车边使用电话、未系安全带等交通安全违法的监控证据抄送给同级公安交警部门,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实行联合惩戒。

    

    附件:1.未按记分管理规定停运车辆名单

          2.企业违法违规未报送行业核查处理名单

          3.主防系统二级报警处理率低于60%企业名单

   

    2024年4月份全省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处理“一月一报告”制度落实等有关情况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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