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省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对各地2024年9月份落实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处理“一月一报告”制度工作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月一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一)市(州)落实情况
1.企业报送和行业核查处理情况。9月份,21个市(州)所属的219家道路运输企业共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467辆车、507辆次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州)行业管理部门对道路运输企业报送的车辆违法违规行为逐条进行了核查,并通过行业监管平台对380辆车、429辆次违法违规报警进行了抽查,对企业报送和行业抽查违反《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的362名营运驾驶员实施了记分管理。市(州)行业管理部门已向公安交警部门抄告了243辆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并联合实施了相应的惩戒措施。
2.开展检查督导情况。9月份,市(州)行业管理部门检查督导36家道路运输企业,发现动态监控方面问题隐患49个,整改完成46个,正在整改3个。
(二)通报问题整改情况
3.通报问题整改情况。通过营运记分管理系统和主防行业监管平台对8月份通报的问题进行比对,甘孜州康定、道孚、炉霍3个县(市)、巴中市平昌县、成都市武侯区、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泸州市纳溪区、攀枝花市西区、自贡市贡井区,9月份均登录了主防行业监管平台,问题已整改。巴中市平安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存在应报未报的问题,属地行业管理部门已对违法违规驾驶员进行了记分处理,并督促企业对记分管理规定内容进行再学习,确保“一月一报告”制度落实到位。9月份,巴中市恒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巴中市平安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开车抽烟、接打电话、驾驶员异常、驾驶员行为监控功能失效报警总数环比分别下降74.05%、9.35%。
二、车辆和企业安全生产记分管理推进情况
9月份,全省累计对9家企业和198辆车进行记分管理。其中,6辆营运客车记满15分纳入重点监控车辆名单管理;9月份无记满20分营运车辆。
局安全应急处安排专人,每周登录营运记分管理系统,跟踪督促指导各地强化“企业、车辆”分类监管措施。对于纳入重点监控的车辆,将实施1至3个月停运整顿。客运车辆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期取消其加班车及临时包车资格;危货运输车辆将向社会公告,并建议货源企业及物流运输企业限制其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9月份,各市(州)坚持“一月一报告”制度,扎实推进“人、车、户”记分管理,全省主防系统二级报警处理率达99.12%,“两客一危”和农村客运车辆开车抽烟、接打电话和屏蔽(破坏)监控终端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明显下降。但部分县(市、区)行业管理部门在车辆动态监控常态化抽查工作机制方面存在执行不力的问题。如,乐山市五通桥区、泸州市叙永县,9月份未登录主防行业监管平台,对辖区内重点营运车辆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抽查。部分市(州)行业管理部门在落实驾驶员记分管理方面存在打折扣、搞变通,违法违规驾驶员未严格落实从业资格证记分管理要求。如,广元市(行业抽查154辆次,驾驶员记分3辆次)、巴中市(企业填报27辆次,驾驶员记分2辆次)、攀枝花市(行业抽查15辆次,驾驶员记分0辆次)、资阳市(行业抽查6辆次,驾驶员记分0辆次)。
四、工作要求
(一)通报涉及的市(州)要高度重视,针对通报内容认真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并于11月8日前将整改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含PDF格式的正式文件和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报送厅运管局(联系人:王立原;联系电话:028—86751691;邮箱:2848423792@qq.com),其他市(州)也要举一反三,对标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处理“一月一报告”制度》相关要求,规范违法违规报送类型和核查处理程序,坚决做到报警必核查、核查必处罚、处罚必到位,行业管理部门未按要求开展记分管理,“一月一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市(州),将纳入重点督导市(州)名单。
(三)各地要充分运用联网联控和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行业监管平台进行抽查,强化信息交叉比对。对核查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按规定落实记分管理,将道路营运驾驶员的记分台账和记分管理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四)各地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健全违法行为信息通报和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将涉嫌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边开车边使用电话、未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的监控证据抄送给同级公安交警部门,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