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查看原文 发布日期:2016-05-16 17:39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监 督 职 责

第三章 监 督 制 度

第一节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

第二节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

第三节 述 职 述 廉

第四节 民主生活会

第五节 信 访 处 理

第六节 巡 视

第七节 谈话和诫勉

第八节 舆 论 监 督

第九节 询问和质询

第十节 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

第四章 监 督 保 障

第五章 附 则


  现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党的各级组织一定要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依据《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工作的同时,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

  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有哪些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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