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坚强领导下,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厅机关在编人员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每月按期开展厅务会(厅党组会)会前学法、学政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部省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印发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推进法治与部门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度述法等制度。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按规定向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及时在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印发四川省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我厅作为唯一省政府组成部门在2024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强化权力把关,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健全并严格执行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备案公示等决策程序,形成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全年完成厅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事项、70项上会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和网上公示,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完成各类立法及制度制修订等征求意见反馈200余件,切实为行业把好关守好门。强化普法宣传,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厅机关处室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开展路政宣传月、“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行业浓厚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高质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积极配合司法厅、省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委会推进《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修订,《条例(修订草案)》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开展《四川省航道条例》立法后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及修订草案初稿。扎实推进《四川省公路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废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共制修订出台《四川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依法报备审查。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及营商环境。构建标准规范的运行体系。印发《2024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优化政务服务及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梳理发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制定厅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工作责任链条,规范省本级153项行政许可和26项其他行政权力运行,落实“一单一图一表”事项管理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全行业“一清单、一张网、一枚章”管理。318个许可事项纳入审批系统高效办理,2024年依法办理173.8万件,生成125.5万张电子证照,其中省本级办理20万件。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牵头完成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四川试点任务并获部省肯定推广,实现申请材料减少86.4%、办理时限减少87.5%、办理环节减少50%,线上零跑动、线下跑一次,“四川经验”入选第十八届全国政务服务工作交流会议典型案例。推出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川渝通办服务,两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3500余件。印发大件运输“一件事”实施方案,配合完成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3个“一件事”相关工作。聚焦降本增效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细化16项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并定期更新综合性政策、“小切口”改革创新举措、交办问题等“三张清单”。5项惠企政策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专区办理,形成事项清单、工作手册和申兑指南,实现“免申即享”,共计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用69亿元。实行衔接有序的全链条管理。加强审管衔接,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成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4项、单部门检查事项16项,累计开展检查47人次,抽查企业对象179家,整改问题140起。出台《超限运输许可信用记录及运用管理实施意见》,实行“黄红黑”赋牌管理,累计“亮牌”失信企业、车辆569起,引导申请人依法申请、诚信经营。
(四)强化行业执法规范监督。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厅行业执法指导监督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出台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等4个领域执法协作办法,理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制。出台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执法帮扶办法,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质效。持续深化层级执法监督。综合采取案件评查、执法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机构全覆盖”原则抽评案件465份,组织全省12600余名持证执法人员、辅助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知识考试,合格率96.88%,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加强执法责任追究和执法负面舆情跟踪督办,妥善处理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等舆情,持续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良好氛围。切实规范处罚裁量权。实施轻微免罚,规范减免处罚条件和法定流程,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依法实施减轻处罚224起、减轻金额183.26万元,免予处罚1477起、免予处罚金额435.66万元,彰显执法温度。深化“四基四化”建设。完成53个基层执法单位“四基四化”建设“以奖代补”验收复核工作,安排奖补资金1480万元,拉动市县乡三级投入约4213万元。强化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执法系统累计办案量达到9万件,执法机构使用覆盖率达到91.3%,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基本纳入“一张网”运行,执法数据上传量居全国前列。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联合司法厅建立执法资格联合培训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按要求组织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川渝交通执法协同共治。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区域执法协作示范试点工作部署,联合四川省司法厅、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庆市司法局印发《川渝地区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办法》《川渝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取证规则》2项全国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首创制度。
(五)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交通运输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运输市场资源配置、“三公”经费使用、政策法规等非涉密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办理工作质量,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00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2件,政协提案87件,限时办复率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决策咨询作用,支持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民事合同审查等工作,全年共出具法律意见500余份,为行业管理排除潜在风险。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来信来访等传统信访渠道,整合书记信箱、省长信箱、厅长信箱、问政四川等网上信访资源,全年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279件次,办结省信访局、交通运输部转送来信和自收来信138件次,办结“书记信箱”“省长信箱”“人民网群众留言”等网上信访1073件次,接待处理来访68批次、204人次,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讼工作,高质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8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12件,诉讼案件6件,涉厅行政复议诉讼无一起败诉。按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规体系不够完善。我省交通运输领域大部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出台时间较早,部分规定尤其是道路运输立法,已不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亟需修订完善。
(二)执法监管工作体系有待优化。各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差异较大,全省交通执法机构设置、层级、隶属关系不一,执法机构与主管部门及行业发展机构间运转不畅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交通运输执法整体信息化程度不高,执法车辆等装备保障依然不足。
(三)行业普法效果不够理想。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多、流动性大,组织难度大,在普法具体工作实施中仍存在照本宣科现象,指导力度不够、总结经验不足,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理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启动“十五五”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规划编制,充分发挥规划对行业法治建设的引领、支撑保障作用。推动《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航道条例》修订出台,开展《四川省公路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前期工作。做好道路运输、公路治超等领域立法前期准备工作。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司法厅建立院厅联动机制,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行业依法行政保驾护航。做实合法性、公平竞争、信息公开“三项”审查,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复、应诉统筹协调,确保涉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无败诉,规范性文件无确认违法。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及营商环境。落实好建设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部署,细化制定方案,强化部门协同,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建设。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清理废除妨碍交通运输统一开放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健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运行管理体系,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管理,更新调整交通运输行政权力事项、厅工作责任链条。统筹线上电子政务和线下窗口服务互促支撑、融合发展,线上“一网通办”扩面增效运行更畅,线下交通窗口智慧便捷服务更优。推进重点事项全链条监督,探索“审批+执法+信用”监管模式。
(三)持续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加快研究制定治超非现场执法办法,规范治超非现场执法流程,为我省开展非现场执法提供依据。扎实做好行业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调研、论证,会同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制定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解决基层执法急难愁盼。全面提升基层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每月举办一期“法润蜀路”大讲堂,以点带面推动提升基层执法工作质效,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开展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全量编制工作,逐项明确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裁量权行使,统筹执法力度和温度,实现执法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涉企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继续开展讲法讲政策、法治培训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等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开展好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行业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