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陵江梯级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规程》修订情况的说明

信息来源:厅航务处 发布日期:2025-02-12 17:07 浏览次数:

《嘉陵江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规程》(以下简称《调度规程》)是支撑嘉陵江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工作依据。现将其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1年,在交通运输部指导下,我厅会同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实施嘉陵江全线梯级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在全国首次建立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船舶过闸联合调度机制,推动船舶过闸“一次申报、全线通过”。联合调度实施以来,广元至重庆单程航行时间由15天以上稳定缩短到7天,沿线航运企业、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交通部门间协同意识不断增强,航运效率大幅提升,全江水路运输快速发展。2021年—2023年嘉陵江水路货运量实现921万吨、1546万吨、2840、3202万吨的四年连续大幅增长,航运全面复苏势头良好。

2021年9月,我厅会同重庆市交通运输委联合印发《嘉陵江梯级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调度规程》),作为联合调度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调度规程》试行已超过两年,需围绕解决实际运行中的各单位职责不清晰、船舶过闸不规范、通航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强化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效能,进行相应内容修订。

二、修订过程

已开展厅内、系统内、行业部门、川渝两地及面向社会的意见征求,组织行业座谈讨论,收集两地交通、水利、能源、经信、国网电力公司等部门以及有关单位意见161条,采纳100条,部分采纳16条,不采纳45条,部分采纳或不采纳的意见均说明理由,并沟通达成一致。《调度规程》修订已按规定完成合法性审查、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等程序。

三、主要修订内容

《调度规程》共有总则、职责分工、通航建筑物运行条件等9章35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调整。一是强化通航安全监督和通航保障。聚焦安全和效率,修订两地省市、沿线交通运输部门在通航保障、监督检查方面的部分职责。二是强化提升运行效率。修订联合调度中心在调度平台运行、调度计划编制、调度指令下达方面以及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在通航保障、航运企业在通航安全方面的职责。

(二)规范运行规则。一是规范运行条件。结合水利、能源部门要求和运行实际,重新规范沿线16级通航建筑物尺度、通航水位、最小下泄流量、净空限制高度等关键运行指标。二是规范过闸规则。按照最优先、次优先、一般、最低四级调整了各类船舶过闸的优先顺序。三是新增排档规则。结合实际新增6类调度重新排档类型,推动高效执行过闸计划。四是检修维护调整。将全线梯级通航建筑物年度检修维护集中安排在每年3月1日开始并昼夜实施,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天,完成后应立即恢复通航,提高检修效率,缩短停航时间。

(三)强化监督检查。一是新增检查要求。要求沿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检查计划开展通航建筑物运行检查、过闸船舶检查,通过亭子口升船机船舶实施过闸必检。二是调整诚信管理。要求联合调度中心动态更新全江船舶过闸诚信行为记录,对失信船舶实施取消过闸资格,降低申报优先级的措施,督促过闸船舶诚实守信。三是优化信息管理。要求联合调度中心建立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工作报告三项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原则。

相关文件: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嘉陵江梯级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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