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件公路管理规定》修订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物流中心 发布日期:2024-01-29 15:45 浏览次数:

2018年出台的四川省大件公路及大件运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有效期为5年。5年来的实践检验,有关各方对《规定》的总体反应是好的,均认为《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保证2018来大件公路管理和大件运输保障任务的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大件公路行业管理主体模糊、大件运输备案管理虚设等问题。

2023年以来,按照厅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要求,省交通物流发展中心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集大件公路属地管理机构、大件生产、运输企业、技术服务单位及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等意见建议29条基本全部采纳。并结合近几年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厅印发的行业管理规范,对《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四川省大件公路管理规定》,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规定》自2018年执行。5年来,对促进德阳至乐山大件公路建、管、养、运及执法工作,落实好《四川省大件公路设计技术指标规定》、保持和维护大件公路功能,保障国家、国防重大大件运输任务畅通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公路管理机构、重装生产及运输企业对管好用好现有大件公路、开辟第二大件运输通道、政策支持非大件公路大件运输等方面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期盼,统一全省大件运输通道技术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原《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

二、修订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版)、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竣(交)工验收审批事项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大件运输许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大件公路设计技术指标规定》等。

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除对原《规定名称进行了调整外,章节内容共进行了49处修订,全文由原来的841条减少到735。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大件公路管理主体、新建和改(扩)建的实施主体,大件公路、大件运输执法主体;统一了涉路施工、大件运输网上申请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删除了运输信息、涉路施工等提前备案内容、德阳至乐山大件公路桩号和“负面名单”管理内容;增加了空路障清排工作参与部门和提交监护通行需求的时机规范了特殊超限货物运输表述;调整了新建和改(扩)建大件公路审批及竣(交)工验收备案主体,运输方案专家意见用途;明确了运输单体货重500吨以上特殊超限货物前、后养护管理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及要求;扩大了《规定》的适用范围,为新建和利用现有道路改(扩)建大件公路管理提供了依据。

相关文件: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件公路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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