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日起,持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检验机构核发的有效检验证书的船龄12年以内的内河船:一般干货船、散货船、集装箱船、多用途船(集散)、甲板货船、工程船。营运期间可就近向四川省可实施通检互认的检验机构申请年度检验和特定类型的临时检验。特定类型的临时检验包括涉及船舶安全的修理、改装或换新(重大改建除外)、海事管理机构责成检验、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适航性能、船舶法定检验证书展期的临时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