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2827274/2024-0010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 成文日期: 2024-07-08
- 发布日期: 2024-07-11
- 文 号: 川交办便〔2024〕18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罗佳明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汽车客运站综合服务功能拓展的建议》(第0106号提案)收悉,经与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精准把握道路运输发展阶段的特征和趋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提出了汽车客运站“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多站合一、综合开发”新模式,着力推动客运站转型发展,加快构建网络化、便捷化、多元化的客运站点服务体系,推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田庆盈副省长高度重视,领衔办理您的提案,要求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研究,加快推动提案要求事项落细落实。
一、关于建议出台汽车客运站综合服务功能拓展的支持政策
针对您提出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规划调整难、综合开发难等重点问题,交通运输厅会同自然资源厅、商务厅等9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实施意见》(川交函〔2024〕173号)文件,加强对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政策支持:
一是科学优化布局结构。科学调整客运站数量和布局,对客流量稀少、利用率不高的客运站稳妥有序撤并整合。新建客运站应充分论证,统筹布局,与火车站、机场、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站点、客运码头等实现一体衔接。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推动客运站由单点集散向多点串联转型,在学校、商超、医院等客流集中地设立停靠点。选取条件成熟的市(州)开展停靠站点“多点串联”试点,形成停靠站点选址建设、运营规范标准、安全管理办法等经验在全省推广。
二是加强用地综合开发。支持客运站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保留基本客运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实施用地综合开发。明确客运站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产业用地政策支持的产业和行业的,适用在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客运站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内拓展服务功能的,可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手续;客运站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外拓展服务功能的,鼓励依法适当提高容积率、增加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并补缴相应土地出让价款。支持实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立体开发。
三是明确转型升级支持内容。支持汽车客运站将拓展公交、货运物流、“交邮、交旅”融合、应急保障、安全设施设备、充电基础设施、出租车停蓄车场及运输辅助行业功能纳入改(扩)建内容,逐步构建形成“站车企”多点支撑、“客货邮”多业并举、“站商运”多元发展的新格局。
四是合理调整存量规模。支持汽车客运站经营者根据客流需求,灵活配置售票、安检人员,压缩成本,合理调整服务设施设备规模。支持客运站按需调降级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加强道路客运运行监测,定期公布道路运输行业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报告,帮助市场主体科学进行经营决策及优化调整存量规模。
二、关于建议加大汽车客运站综合服务功能拓展资金支持
针对您提出汽车客运站为公益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转型发展需给予财政支持的问题,交通运输厅会同财政厅统筹利用车购税资金、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对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给予支持,将汽车客运站拓展货运物流、邮政快递、旅游等综合服务功能项目纳入支持范围:
一是支持标准。按照新建二级以上客运站1000万/个,三级客运站600万/个;改(扩)建按照新建补助标准50%执行;
二是补助额度。内地地区补助额度不超过建安费的75%;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人均财力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革命老区补助额度不超过建安费的90%。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吸纳您所提建议,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持续加大政策和资金的保障力度,指导各地深入拓展汽车客运站服务功能,扎实推动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走深走实走出困境。
感谢您对四川交通运输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8日
(联系人:马艺芸,联系电话:028-8675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