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2827274/2024-0009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 成文日期: 2024-06-12
- 发布日期: 2024-06-14
- 文 号: 川交办便〔2024〕16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605号提案答复的函
江欣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四川省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对策及建议》(第0605号提案)收悉。经商公安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严重威胁公路桥梁等设施的安全畅通,给人民群众平安出行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我厅高度重视,把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当做一项重要任务持续不断的抓。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大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和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建设,推动治超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称重误差控制标准,完善治超工作流程。大力推动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生产准入管理,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基础监控网络进一步完善,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违法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控制,2023年我省高速公路货车平均超限超载率仅为十万分之三点五。但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是一场覆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攻坚战持久战,如您所述,我省超限超载治理还存在着源头治理有待加强、科技信息化手段不足、规范性文件不能满足工作需求、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制约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目前,我厅正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超限超载治理相关制度措施,指导各地进一步深化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研究,聚焦货车生产改装和货物运输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和服务,着力强化源头治超、联合治超、科技治超、信用治超,以钉钉子精神,用更细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提高公路安全保护水平,维护交通秩序安全,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发展。您提出的加大源头治理、提升双超治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完善制度配套体系、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等建议,在现有工作部署中已充分考虑,部分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一、关于关口前移,着力源头提升治理效能的建议
一是在车辆源头监管方面。各地经信和公安交管部门协作配合,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等生产一致性违规情形的生产企业及产品,逐级上报工信部从严从重处理,依法依规暂停或者撤销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公告。公安交警部门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强化货车注册登记环节审查核验,防止问题车登记上牌。交通运输部门落实《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实车核查,防止不符合达标车型参数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大力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肃处理不按要求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交易拼装机动车或者整车交易报废机动车行为。
二是在货运源头监管方面。实行“属地负责、政府监督、行业监管、企业防控、责任倒查”工作机制。建立实行地方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巡查的“1+X+2”工作模式。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源头监管,督促货运源头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厂(站、场)。大力开展超限超载运输危害性宣传,强化责任意识、安全生产意识等。严格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二、关于科技赋能,提升双超治理科技化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一是普通公路治超站点信息化提升情况。全省普通公路现有172个固定超限检测站,规划新建不停车称重检测点363个(1008个车道),目前已建成不停车称重检测点94个,剩余269个于2025年底前完成。建成四川省治超工作管理应用平台,并根据《四川省普通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智能运行网及智慧客运枢纽建设方案》,推进全省固定超限检测站升级改造和站点检测数据接入省治超管理应用平台,目前已联网接入站点数据199个,实现部、省、市、县、站治超信息五级联网。
二是提升治超执法效率工作情况。建成四川交通运输执法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道路运输“人、车、户”相关信息实时查询,执法人员可通过系统开展路政巡查、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工作。完善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在100条运营高速公路建成39304路高清监控视频,实现全省高速公路通行状况、交通流量、基础设施及机电设备运行状况“一图式”全景呈现。
三、关于坚持依法治理,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议
为规范道路货运源头管理,防止超限超载,切实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2016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明确货运源头单位车辆合法装载责任主体。当前由于部门职能调整、货运源头综合治理措施需拓展完善,省道安办已启动了修订工作。《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于2015年12月施行,2022年6月进行了修订,对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承担高速入口治超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公安厅与交通运输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超限超载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称重误差控制标准,并对称重设备运行保障、普法宣传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四、关于民生为先,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广大货车司机的“急难愁盼”,以开展货车司机群体党建为契机,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货车司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定期编制发布《四川省道路运输行业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报告》,从市场运行状况、供给结构、市场饱和度、企业经营状况等维度分析道路货运市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引导规范市场稳定运行。指导各地加强本地道路货运市场分析研判,全面分析本地货运量、货物周转量、运力供给、运价及货车司机收入情况,提出行业风险研判和建议,提醒行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认清本地区货运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政策导向,合理考虑风险、投入产出。二是推动行业集约发展。针对道路货运市场主体“小散弱”成因,我们正深入推进道路运输“五大攻坚”行动。探索制定适合于货车流动性强的企业安全履职清单,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对“挂靠”车辆的安全管理风险,消除企业集约化发展的顾虑。研究出台规上货运企业发展奖补政策,引导道路货运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建设“蜀好运”国有货运服务平台,吸引货运个体经营业户集约管理,统筹运用市场、政策和信息等手段,撮合车货信息,保障货车司机合理收益和合法权益,不断提升道路货运组织效率。三是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已对普通公路、新能源货车、氢能源货车、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货车进行差异化优惠,下一步将积极开展空车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研究。四是部署开展道路货运新业态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抽成工作,从调研督导反馈情况看,主要货运平台目前执行抽成比例和会员费,与平台整改方案提出目标一致。五是以党建引领行业规范发展。目前,省市县三级已构建地方党委统一领导、行业党委具体指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建立覆盖全省17570名货车司机党员的基层党组织体系,通过实实在在的线上线下服务保障,让越来越多的货车司机从“治理对象”转变为“治理力量”。建成“暖心之家”36个,为货车司机提供平价餐饮住宿、免费洗澡洗衣等服务25万余人次。开展货车司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开展货车司机防“套路”宣传提醒,“下深水”解决货车司机被“套路”急难诉求423条,货车司机被“套路”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推动货车司机入会与服务工作,会同省总工会发布四川省货车司机关爱服务清单。承担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试点工作,探索实现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及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集成办理。
目前,上述各项工作还在持续推进并不断完善之中。我厅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完善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政策措施,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提升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水平,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推动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感谢您对四川交通运输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陈贵川,联系电话:028—8662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