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2827274/2024-0004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 成文日期: 2023-04-14
  • 发布日期: 2024-02-07
  • 文  号: 川交办便〔2023〕4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48号
建议答复的函

川交办便〔202345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省十届人大次会议第548

建议答复的函

马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金沙江向家坝左岸翻坝转运体系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54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金沙江翻坝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金沙江下游航运发展,积极推进金沙江下游高等级航道建设,现阶段重点推进金沙江翻坝转运设施项目前期工作。2020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设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翻坝转运设施有关问题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同意开展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翻坝转运设施建设,并要求长江三峡集团按照规划目标和评估建议,配合川滇两省深化向家坝翻坝转运方案研究,做好扩能方案与规划的衔接,促进金沙江下游翻坝运输协调发展。

二、关于建议意见的回复

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已联合我厅向省政府请示,建议宜宾市人民政府作为向家坝翻坝转运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主体。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和我厅落实行业管理职责,并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复函》和《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协调推进相关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指导宜宾市加快推进金沙江向家坝翻坝转运设施方案研究及相关前期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向上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支持并协调长江三峡集团共同推动项目尽快实施。

感谢您对四川交通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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