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清廉说(第二十八期)

发布日期:2022-11-25 15:08 浏览次数:

编者说本周清廉说,我们继续关注群众纪律。201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纪委随即要求在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彰显了捍卫群众利益、坚决铲除“毒瘤”的鲜明态度。随后,2018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增加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对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纪律保障。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典型案例

1.20172月至6月间,福建省龙海市程溪镇浮山村党支部原书记许俊堂与村民许某等12人,利用宗族、家族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形成涉恶势力集团,多次以寻衅滋事、恐吓辱骂、殴打拦截、持械阻挠等形式,争夺工程地材经营权和隧道洞渣处理权,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工程施工方无法正常施工,严重影响省、市重点工程施工计划,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秩序。许俊堂不仅参与策划、包庇、纵容该集团的犯罪行为,并且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便利,在政府和工程项目部之间周旋,为该涉恶势力集团提供帮助。20183月,许俊堂被开除党籍,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2.20228月,据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河北省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纪委监委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等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深挖彻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清廉点评

黑恶势力无视法纪、为非作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令人愤怒的是,少数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上下勾结,为其充当保护伞,使他们更加有恃无恐,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条例》新增的第一百一十五条剑指涉黑涉恶腐败,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这些规定,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有利于全党更好地践行根本宗旨,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案例来源中央纪委网站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