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1-04-28 16:11 浏览次数:

四川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2021年工作要点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提出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部署要求,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省的目标,围绕破解行业治理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全面推进我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动建立完备的法规体系、高效的实施体系、严密的监督体系、有力的保障体系,更好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推动全行业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2.科学编制新时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规划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法治建设有关规划和交通强国、交通强省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四川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十四五规划,主动谋划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持续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督察。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细化法治督察考核指标体系,持续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四不两直等形式改进督察方式,加大督察力度,严格责任落实。加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在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强化督察结果的运用。

4.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职责,完善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信息化管理,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深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经济合同审查、复议应诉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程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为交通运输行业依法履行职能提供参考意见和有效支撑。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6.加快重点领域法规规章立法进程。主动适应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推动《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条例》制定出台,稳步推进《四川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四川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废止《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进程,强化调研论证及立法项目前期制度成果建设,力争纳入省政府下一年度立法制定类计划。

7.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落实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拟定法规规章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完善地方立法项目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工作,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健全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增强透明度,除依法需要保密外,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入开展《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健全立法后评估与法规规章修订的衔接机制。

8.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完成年度制修订任务(详见附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做好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提高文件制定质量,清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正面清单,加强备案管理,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制度管理体系。

三、聚焦公平便民,优化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9.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做好权责清单调整、编制工作,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克服准入不准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继续开展市场准入环节隐性门槛清理排查,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10.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聚焦解决连、通、办问题,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实现交通运输高频政府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二期),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省市县三级一张网全覆盖。深入推进信息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工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11.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统一规范双随机监管清单内容,做好清单动态调整。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与交通运输部及省级相关信息系统的通联对接,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推动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应用,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部署落实。

四、加强执法监督,深入推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12. 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厘清执法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发展机构间的职责边界。编制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9+2”制度标准,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加大对市县改革的跟踪力度,层层落实责任、理顺责权关系,做好相关涉改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妥善安置工作。

13.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开展以全员轮训、全员考试为主要内容的大练兵活动,以队列会操、知识竞赛、临场处置为主要形式的大比武活动。巩固深化四基四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配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及执法证件管理相关工作,推进样式统一。依法做好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等工作,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协作配合。

14.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道路旅客运输、网络货运、网约车、出租车、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实施《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协同发展合作备忘录》,开展执法交流协作,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推进乡镇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告知工作试点,提高乡镇交通管理能力。

15.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管理、航务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为一体的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做好行政执法数据信息统一公示、一站查询。配合交通运输部推进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张网建设步伐,着力用科技手段解决交通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

五、坚持依法决策,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17.落实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研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探索建立决策管理台账。适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切实掌握实施情况和决策效果,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18.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依法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司法建议。强化社会公众监督,通过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收集分析各类交通运输舆情信息,严肃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强化个案措施应对。

19.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运输市场资源配置、三公经费使用、政策法规等非涉密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发挥好政策解读的释疑和引导作用。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努力打造透明诚信的政府部门。

20.依法办理信访案件。逐步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工作,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保障合法合理诉求依照法定规定和程序得到解决。

六、深化普法宣教,增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保障

21.深化行业普法宣传。编制《四川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持续做好行业普法宣传的组织领导,努力培育交通运输法治文化。继续开展厅务会学法学政策、法律七进、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机制,深化与邮政部门的普法合作。创新法治宣传工作载体、形式和手段,切实增强宣传实效性、影响力和覆盖面。

22.加强法治培训教育。推行领导干部初任法治培训、法治考核和年度述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述法工作机制。办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培训、执法人员轮训师资及骨干力量培训和新进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件培训考试,巩固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与高等院校通过合作共建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继续学历教育,努力实现执法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23.强化法治责任落实。压紧压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报告制度,主动向本级人大、政府及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并通过报刊、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评议监督。

24.落实法治经费保障。确保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有效开展。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推动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执法工作经费、执法队伍管理、教育培训等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坚决杜绝执法与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

25.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大法治队伍和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力度。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附件

2021年行业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

经公开征集、研究论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2021年行业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48件,其中年内必须完成的项目任务31件,调研论证类项目17件(需抓紧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

一、2021年必须完成的项目任务

(一)制定类项目

1. 制定《四川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公路局、厅航务局、厅质监局、厅造价站等参加

2.制定《四川省重点公路项目建设单位信用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公路局、厅质监局、厅造价站、厅安监处、厅外经处等参加

3. 制定《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公路局、厅质监局、厅造价站、厅安监处、厅外经处等参加

4.制定《四川省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公路处牵头,厅公路局、省交通执法总队等参加

5.制定《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公路处牵头,厅公路局、省交通执法总队等参加

6.制定《四川省干线公路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厅公路处牵头,厅公路局、厅运管局、省交通执法总队、厅运输处等参加

7.制定《四川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

责任单位:厅公路局、厅建管处、厅公路处等

8.制定《四川省出租汽车运价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牵头,厅运输处、厅财务处、厅信访处等参加

9.制定《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核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责任单位:厅质监局牵头,厅公路局、厅建管处、厅公路处等参加

10. 制定《四川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

责任单位:厅造价站牵头,厅公路局、厅公路处等参加

11. 制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

责任单位:厅法规处牵头,省交通执法总队等参加

(二)修订类项目

12. 修订《四川省交通运输统计管理办法(试行)》

责任单位:厅规划处牵头,厅公路局、厅航务局、厅运管局、厅建管处、厅公路处、厅运输处等参加

13. 修订《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规划处、厅造价站等参加

14. 修订《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质监局、厅造价站、厅安监处、厅外经处等参加

15.修订《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公路局、厅公路处等参加

16.修订《四川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公路局、厅质监局等参加

17.修订《四川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公路局、厅航务局、厅运管局、厅外经处、厅运输处、厅信访处等参加

18.修订《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公路局牵头,厅建管处、厅公路处等参加

19.修订《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公路局牵头,厅公路处等参加

20.修订《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公路局牵头,厅规划处、厅建管处、厅公路处等参加

21.修订《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责任单位:厅公路局牵头,厅规划处、厅建管处等参加

22.修订《四川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责任单位:厅公路局牵头,厅公路处等参加

23.修订《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公路局牵头,厅公路处等参加

24.修订《四川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责任单位:厅航务处牵头,厅建管处、厅航务局等参加

25.修订《四川省客渡船舶签单发航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厅航务局牵头,厅航务处、厅安监处等参加

26.修订《关于印发金沙江向家坝升船机通航调度规程的通知》

责任单位:厅航务局牵头,厅航务处等参加

27.修订《关于印发金沙江向家坝枢纽河段通航管理暂行办法》

责任单位:厅航务局牵头,厅航务处等参加

28.修订《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牵头,省交通执法总队、厅法规处、厅运输处等参加

29.修订《四川省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牵头,厅运输处、厅安监处等参加

30.修订《四川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公告程序规定》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牵头,厅运输处、厅法规处等参加

31.修订 《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接转2018年项目)

责任单位:厅质监局牵头,厅公路局、厅航务局、厅建管处、厅公路处等参加

二、2021年调研论证类项目

(三)制定类调研项目

32. 制定《四川省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规则》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公路局等参加

33.制定《四川省重点公路项目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公路局、厅质监局、厅造价站、厅外经处等参加

34.制定《四川省公路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公路局、厅质监局等参加

35.制定《四川省交通建设招标代理信用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公路局、厅航务局等参加

36.《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审批处牵头,厅公路局、厅航务局、厅运管局、省交通执法总队、厅质监局、厅大件处、厅建管处、厅公路处、厅运输处等参加

37. 制定《四川省道路营运车辆记分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牵头,省执法总队、厅运输处、厅安监处等参加

38.制定《四川省交通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服务考核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牵头,厅运输处、厅安监处等参加

39.制定《四川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约谈办法》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牵头,省交通执法总队、厅运输处、厅安监处等参加

(四)修订类调研项目

40.修订《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公路局、厅航务局、厅法规处、厅信访处等参加

41.修订《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公路局、厅规划处、厅公路处等参加

42.修订《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高速公路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省交通执法总队、厅质监局、厅造价站、厅审计处、厅外经处、厅公路处等参加

43. 修订《关于规范特许经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自行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牵头,厅质监局、厅造价站、厅外经处等参加

44.修订《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厅质监局牵头,厅公路局、厅航务局、厅建管处、厅航务处等参加。

45.修订《四川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牵头,厅运输处、厅安监处等参加

46.修订《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牵头,省交通执法总队、厅法规处、厅运输处等参加

47.修订《四川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名单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牵头,厅运输处、厅安全处等参加

48.修订《四川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牵头,厅运输处、厅安监处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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