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南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南充支队)接到举报,称嘉陵区河西码头水域有一采砂船设置的钢缆可能影响通航安全。南充支队立即与航道管理部门联勤联动,经现场调查核实发现,某建材公司为方便采砂作业,擅自在该公司所属的川嘉陵采X号采砂船船艏右舷布设一根横河钢缆,穿越航道中心线,向河道左岸延伸90余米,形成横向穿越缆索,且无警示标志,影响通航安全。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南充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四川省航道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综合考虑该公司的违法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等情况,给予该公司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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