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下放省级事项2项,向自贸区授权许可事项6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2项。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等2项试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市、县级许可事项90%实现“最多跑一次”。
事中事后监管纵深推进。制定出台行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及备忘录,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整合执法监管、社会监督和第三方监测等“三网数据”,创新实施重点监控名单、黑名单和曝光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落实到位,抽查重点道路运输企业62家。
数字监管平台初步建成。集准入审批、业务管理和安全监管于一体、道路运输领域业务全覆盖的全省道路运输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试运行,省市县三级所有道路运输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府“一体化”平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