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取消蓝牌货车资格证和营运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18 13:51 浏览次数:

(注:蓝牌货车是指总质量4.5吨及以下,车长小于6米的普通货车。)

答:2018年5月16日,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

目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正在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该修订征求意见稿里包含“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相关内容,具体取消时间待交通运输部制定好相关文件下发我省后,我厅将及时告知公众,抓好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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