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申请报告已通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实施。招标人为泸州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泸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是连接川渝黔滇四省市的省际高速公路通道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中的十三条横线之一,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高效互联城际交通网重点工程。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叙永县境内,由主线与合江支线组成。主线起点为合江县先滩镇东侧川渝省界处,途经合江县先滩镇、福宝镇,叙永县大石镇、水尾镇、天池镇和龙凤镇,止于叙永县龙凤镇西。合江支线起于白鹿镇西北,与G93成渝环线相接并设置枢纽互通立交,路线向东南布线,经白鹿镇、甘雨镇、福宝镇,止于福宝镇南,与本项目主线相接并设置枢纽互通立交。
本项目路线全长92.923公里(其中主线长69.364公里,合江支线长23.559公里),估算总投资164.22亿元(其中主线为124.56亿元,合江支线为39.66亿元)。本项目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规定按全立交、全封闭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起点至叙永西枢纽段(约65.8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主线叙永西枢纽至终点段(约3.564公里)与合江支线(23.559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1.2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4年,收费期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国家现行规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投资人。中标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且应全额来源于中标投资人。
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投资协议约定与成立的项目公司就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计划制订、资金筹措、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建设、运营养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融资能力:上年年末(2024年)总资产165亿元及以上,上年年末(2024年)净资产不低于33亿元且不低于其在本项目的出资额;
(3)财务状况:最近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每年均为盈利,并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影响履约的重大不良资产或重大不良投资项目;
注:因企业改制、重组、分设、合并等原因无法提供连续三年年度审计报告的,除按照新成立后的实际年份提供外,还应提供原单位的年度审计报告,以保证满足三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要求;
(4)商业信誉: ①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没有处于《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所列情形“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5)其他要求:至少在中国境内投资1个估算金额在100亿元及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且在该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中直接持股比例大于50%。
注: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
3.2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组成为1个牵头人加1~4个成员方共同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联合体其他成员在项目公司的出资不得为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3.1条资格条件所有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满足3.1条资格条件第(1)(3)(4)款要求,上年年末(2024年)总资产6亿元及以上,上年年末(2024年)净资产2.5亿元及以上且不低于其在本项目的出资额。
3.3泸州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3.4本项目总投资规模164.22亿元,桥隧比为48.84%,按照《四川省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分类标准(暂行)》“总投资超过100亿元、桥隧比大于40%”界定为“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7 月 1 日至2025年 7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424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项目考察、评估。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7 月 22 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电 话:028-8552588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州市人民政府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
邮政编码:646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830-6669302
项目实施机构: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
邮政编码:646000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0830-3706625
传 真:0830-666930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8-85526037
邮 箱:591624349@qq.com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