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8517屏山新市至宜宾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补遗内容如下:
一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P3、P8、P138页:投标人没有处于《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所列情形“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修改为:投标人没有处于《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所列情形“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项目实施机构: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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