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评估,《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实施。招标人为广安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广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的18条地级市绕城环线之一,是广安绕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串联广安市“三县两区”(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前锋区、广安区)的环线高速大动脉,也是连接重庆渝北、合川的又一出川大通道的重要组成。本项目的建设是加密川渝毗邻地区联络线,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需要;是完善广安市高速公路网,形成广安市“三纵两横一环”综合运输通道格局的需要,建成后将有效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广安、岳池、武胜、合川同城化发展的需要。
本项目位于广安市境内,路线起于广安区悦来镇,顺接已建广安绕城高速公路东段,改建悦来 T 型枢纽为十字枢纽,经岳池县苟角、顾县至响水滩水库南侧,跨越兰渝铁路高南支线后至岳池县城北侧,再经白庙、酉溪、镇裕等乡镇,路线跨越嘉陵江后进入武胜县境内,经烈面、胜利、宝箴塞等乡镇后,止于川渝界,接合川至广安西线高速公路。路线全长76.318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110.56亿元。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2.1.2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年,收费期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国家现行规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投资人。中标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0 %,且应全额来源于中标投资人。
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投资协议约定与成立的项目公司就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建设、运营养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用地及相关资料分别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融资能力:上年年末(2024年)总资产 111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上年年末(2024年)净资产不低于 23 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其在本项目的出资额;
(3)财务状况:最近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每年均为盈利,并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影响履约的重大不良资产或重大不良投资项目;
注:因企业改制、重组、分设、合并等原因无法提供连续三年年度审计报告的,除按照新成立后的实际年份提供外,还应提供原单位的年度审计报告,以保证满足三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要求;
(4)商业信誉: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达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s://jtt.sc.gov.cn)公布的四川省高速公路投资人信用评价等级 C 级及以上;(以招标人在上述网站核查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
(5)其他要求:在中国境内投资(独立投资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直接持股比例大于50%)估算金额在100亿元及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1个及以上。
注: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
3.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组成为1个牵头人加 1~4个成员方共同组成。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联合体其他成员在项目公司的出资不得为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3.1条资格条件所有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满足3.1条资格条件第(1)(3)(4)款要求,上年年末(2024年)总资产 6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上年年末(2024年)净资产 2.5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且不低于其在本项目的出资额。
3.3本项目总投资规模 110.56 亿元,项目主要控制性工程嘉陵江特大桥,单孔最大跨径330m,按照《四川省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分类标准(暂行)》界定为“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
3.4广安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424室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影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项目考察、评估。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3日 0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上发布。
7.其它事项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
7.2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电 话:028-8552588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安市人民政府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2号
邮政编码:638000
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0826-2332406
项目实施机构: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邮政编码:638000
联系人:易先生
电 话:0826-818150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8-85526037
邮 箱:591624349@qq.com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