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阳绕城南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已通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评估,评估单位已出具评估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关于建设德阳绕城南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20〕60号)批准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建设。招标人为德阳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德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德阳绕城高速公路起于德阳市中江县玉兴镇,接建成的G9910成都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对接在建的德阳至遂宁高速公路,自东向西经凯州新城、中江县、广汉市,止于什邡市禾丰镇,接建成的G0511德阳至都江堰段高速公路。推荐方案全长60.983公里,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66.7108亿元。
本项目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有关规定。
2.1.2本次招标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年。项目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1.3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资本金全部由投资人出资。除资本金以外的项目建设资金均由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自筹。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德阳绕城南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中标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
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投资协议约定与项目公司就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建设、运营养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约定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用地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四川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融资能力:2021年年末实缴资本 1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1年年末总资产 167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34 亿元人民币,且净资产不低于其在本项目的出资额;
(3)财务状况: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影响履约的重大不良资产或重大不良投资项目;
注:因企业改制、重组、分设、合并等原因无法提供连续三年年度财务报告的,按照新成立后的实际年份提供外,还应提供原单位的年度财务报告,以保证满足三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
(4)商业信誉: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accreditation.gov.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达到四川省高速公路投资人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以招标人查询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布的最新内容为准);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四川省公路建设市场,不能自主施工。
(5)其他要求:在中国境内投资估算金额在 100 亿元及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 1 个及以上。如该业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资的,其在项目公司中持股比例大于50%。
注: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
3.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组成为1个牵头人加 1~2个成员方共同组成。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为项目公司相对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3.1条资格条件所有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满足3.1条资格条件第(1)(3)(4)款要求,2021年年末总资产 6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1年年末净资产 2.5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不低于其在本项目的出资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4 月 3 日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424室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项目考察、评估。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并签认开标结果。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其它事项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
7.2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万元)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阳市人民政府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一段37号
邮政编码:618000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0838-2203271
项目实施机构:德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泰山南路一段200
邮政编码:618000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0838-2203271
传 真:0838-220327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028-85526037
传 真:028-85570925
邮 箱:40698505@qq.com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