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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4 11:40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职水函〔2020〕2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我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路水运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登记范围

    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规定》施行前,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及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要求,取得试验检测员、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人员。

       二、工作流程

       疫情防控期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工作采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进行,避免从业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一)办理登记人员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在线提交登记服务申请材料。

       (二)部职业资格中心在线核验办理登记人员身份、社保数据、继续教育学时等信息,向有关省级登记服务机构反馈核验不通过人员名单。

       (三)省级登记服务机构对在线核验不通过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向部职业资格中心反馈复核结果。

       (四)部职业资格中心分批公布准予登记人员名单,处理不实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各登记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扎实做好登记服务中疫情防控工作。

        (二)做好从业人员服务。疫情防控期间,登记服务工作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减环节、减证明、不跑腿。各登记服务机构要统筹协调本区域内管理部和试验检测机构,帮助持证人员足不出户办理登记,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2.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登记服务机构要建立畅通监督渠道,凡是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复核,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人员和单位,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在“信用交通”网站公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四、其他事项

咨询qq:2586294602(须注明姓名及工作单位)

 

附件:1.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登记告知书.docx

     2.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登记承诺书.docx

 

 

四川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