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增配应急装备物资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6 18:44 来源:厅物资储备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实施四川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应急装备物资增配采购工作,切实做到依法采购,廉洁采购,高效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这一明确规定,参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非政府采购类项目比选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川路储函〔2018〕30号)有关要求,拟采用比选方式公开比选1家采购代理机构,协助完成2021年装备物资增配采购工作,现就比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增配应急装备物资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二、比选目的:为确保政府采购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四川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应急装备物资增配采购工作,切实做到依法采购,廉洁采购,高效采购。
三、参选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财政厅代理机构目录清单内。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应答。
四、比选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申请人,请在四川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官方网站(网址:http://jtt.sc.gov.cn/jtt/c102266/wuzi.shtml)工作动态栏目中下载本次比选文件(PDF 格式),自检是否接受比选人确定的服务项目及比选条件后,再自愿报名。
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3.潜在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比选截止时间1 日前书面向比选人提出。
五、比选截止时间和评选时间:2021年 9月15日14:30(北京时间)。比选应答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评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正本、副本可密封在一起,也可单独密封)比选应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六、评选地点:四川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横街26号附楼)
七、本比选公告在四川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比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横街26号附楼3楼
                                                   联 系 人:卢勇,联系电话:028-85426072


应急装备物资采购代理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