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四川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车船使用税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5 10:3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分别于2011年2月和12月颁布,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12年2月28日印发了《四川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川府发[2012]8号)。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精神,结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有关规定,我站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车船使用税标准》(详见附件),报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后,同意在全省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四川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车船使用税标准》是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养护工程项目以及小修保养工程项目概算、预算中机械台班费用编制的依据,不作为缴纳车船使用税的标准。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车船使用税标准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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