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六支队四大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2 11: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第六支队四大队

大石桥市鑫泰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82MA1044K25R):

对于你公司在20241120日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可解体重量超限)的违法行为本机关于2025121日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请你(单位)按要求履行:催告送达后十日内缴纳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书》(川 630604交罚〔20240073号)。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联系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六支队四大队(联系电话:13350555900)履行缴款义务。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在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可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附件《催告书》川 630604交罚〔2024〕0073号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六支队四大队

202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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