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强(社会信用代码:92420602MA4CP56E8R):
你(单位)于2025年 09月 07日 23时 25分在G5京昆高速成绵段因实施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涉嫌构成未经许可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可解体大件尺寸超限)。本单位于2025年12月01日通过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官网、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二支队一大队驻地宣传栏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川630201交罚〔2025〕25号)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至2026年02月01日,完成对上述文书的公告送达。经过5个工作日的陈述申辩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案号:川630201交罚〔2025〕25号),你(单位)所享有的权利义务、救济途径等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二支队一大队驻地公告栏内张贴。
特此公告。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川630201交罚〔2025〕25号)
联系地址:G5京昆高速公路 1778Km处、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白鹤林管理处(绕城高速上成绵高速接口处)
邮编:610500。
联系人:龙丹
联系电话:19950332197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二支队一大队
2026年0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