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现邀请符合本项目的单位参与比选。项目情况及比选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2.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56号。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为1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报价包括完成项目内容的所有费用(含深化设计、制作安装费、税费、清运费、清洁费、管理费、措施费等)。
项目内容
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提高交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与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现需对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办公楼外街墙面紧邻游客常经路线,周边学校学生和居民往来频繁点,建设一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项目以“法治宣传”为主题,通过打造沉浸式法治文化阵地,展现党建引领下交通运输执法的初心使命、法治成果与为民服务实效,营造“处处见法、时时学法、人人守法”的浓厚氛围。本项目涵盖总队办公楼驻地室外沿街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设计与建设,具体包括沿街设置主题展板、文化墙及法治互动,以图文、浮雕、插画、互动等形式,呈现党的领导下交通运输执法发展历程、新时代法治建设成果、总队先锋模范事迹等。(详见服务清单)。
四、邀请方式
以公告形式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比选。
五、供应商参选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若有意参与比选,请自行前往现场地点查看后,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6月10日17:00前到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56号206室)领取比选文件,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二)参选单位请于2025年6月11日9:30前将比选响应文件密封后送交至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6室,递交未密封或标注错误的比选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逾期未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三)比选时间:2025年6月11日10:00。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在符合条件单位满3家的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办法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结果将及时通知中选单位。请参选单位在比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28-8552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