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及2026年春运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和交通执法系统防冰除雪、服务保障、执法检查、安全管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工作专项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视频传播优势,营造温情旅途浓厚氛围。我们拟于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期间,依托“四川交通”抖音和“四川交通执法”视频号等平台,联合地方交通执法、文旅等部门开展5场今冬明春服务保障及春运交旅融合主题直播活动,着重展现四川交通人应对冰雪天气的服务保障举措、高速公路管理行业为民服务良好形象和地方文旅特色,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川交综执党〔2021〕85号)的规定,现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作为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单位,项目情况及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今冬明春服务保障及春运交旅融合主题直播项目服务。
二、项目资金
最高限价人民币18.5万元(大写壹拾捌万伍仟元整)。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废标。报价包括完成项目内容的所有费用。
三、比选内容
公开比选的形式择优选择一家服务供应商提供今冬明春服务保障及春运交旅融合主题直播项目服务。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若有意参与比选,请按附件要求报送资料;
(二)请于2025年11月6日17:00前将比选文件,密封后送交至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56号202室),收件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8-85526434。逾期未提交比选文件的单位做弃权处理;
比选文件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本次采购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三)其它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将在符合条件报价单位满3家的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评审结果将及时通知中选单位。请备选单位在比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