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关于邀请参与“八大队办公用房室内墙面维修工程”比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9 11: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总队三支队八大队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即将实施大队房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经支队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邀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作为本项目的比选单位,项目情况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是大队驻地办公区域进行原有室内墙面铲除、室内墙面涂装施工等工程,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街道北京路14号;二是荞子坝驻地办公区域进行原有室内墙面铲除、室内墙面涂装施工等工程,地址:G75兰海高速公路广南段荞子坝收费站院内。服务期限:40日历天。

二、报价说明

最高限价人民币9.7万元(人民币玖万柒仟元整),申请方提供唯一报价方案报价包括完成项目内容的所有费用(含税费等);要求包含施工方案,明确安全生产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施工进度安排、文明施工措施、现场管理人员、材料(工艺、品牌、型号)以及质保承诺我们提供初步的工程量清单,请参照工程量清单,完善后形成报价。有意者请于2024412日前到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街道北京路14号和G75兰海高速公路广南段荞子坝收费站院内实地测量。

三、投资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承诺书中注明此项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比选原则

在满足比选公告、比选申请、工程量清单文件中相关质量、资质、服务、工期等要求的情况下,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分最优者中选评审委员会认为比选申请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满足公告方使用要求的,申请人应在比选当日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申请人处理。

五、报名及比选

若有意参与比选,请按下述要求报送资料(所有资料需要加盖单位鲜章):

(一)参选机构请于20244161500分前比选文件和相应资料密封后当面送至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大队(联系人:胡程18981289993)。比选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送达招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密封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恕不接收。

)比选申请书格式附后。

)比选申请书逐页连续编码并加盖骑缝章。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分值

评分标准

1

比选价格

40

报价总价高于9.7万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平均报价80%的视为无效报价。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的价格为比选申请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40分,其他比选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示计算:比选申请报价得分=(比选申请基准价/比选申请报价)×40。

2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30

安全生产措施10分:科学合理10分,比较合理8分,欠合理5分,不合理0分;施工场地布置5分:科学合理5,比较合理3分,欠合理1分,不合理0分施工进度安排5分:科学合理5,比较合理3分,欠合理1分,不合理0分;文明施工措施5分:科学合理5,比较合理3分,欠合理1分,不合理0分;施工管理5分: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5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3分,不具有建造师资格1分。

3

参选机构业绩及实力

15

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施工经历10分:每个施工项目得1分,满分10分,以合同复印件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满足装修及建筑承包资质5分:一级(甲级)资质5分,二级(乙级)资质3分,三级(丙级)1分,无资质取消评标资格。

4

材料(乳胶漆)材质及环保

10

材料材质5分:优等品5分,一等品3分,合格品1分;材料环保5分:具有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星级标识5分,具有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二星级标识3分,具有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星级标识1分。

5

质保承诺

5

根据参选人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

6

总计

100

    我单位将在比选申请人达三家及以上的前提下,将于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召开比选会,比选结果将在比选会现场通知中选单位。请申请单位派出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未派代表参加则视为默认启封结果。

附件:1.房屋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比选书模板

      2.工程量清单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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