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三支队关于启用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8 16: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第三支队执法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综合执法改革文件精神,自2021101日零时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三支队各大队启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三支队行政执法专用章印章,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三支队名义统一行使辖区省管高速公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职能。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三支队行政执法专用章与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三支队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三支队执法专用章编号表

附件2:三支队行政执法专用章新印印模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三支队

 2021918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