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十二大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1 09: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第一支队十二大队

邓志刚(身份证号码:511022*********814):

本单位立案调查的2019515日邓志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案,现已调查终结,并制作《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川交高执一支十二大责改〔201919号)后依法向你进行送达。因调查至今你方无法联系且下落不明,经多种方式仍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川交高执一支十二大责改〔201919号)。其文书内容见附件。

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川交高执一支十二大责改〔2019〕19号)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G5013渝蓉高速龙泉驿收费站邮编:610000

联系人:唐      联系电话:028-6204411219950331807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十二大队

202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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