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3-29 09: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组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批复》(川编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总队)更名为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是:参与起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承担省级执法事项;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运营服务监管、安全监管、应急处置等工作;参与交通运输执法信息化建设、装备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2021年重点工作

1.着力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规范,梳理编制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2.着力加强成渝双城地区执法协作。

加强执法协作、深化队伍交流、推行柔性执法、改善执法环境。

3.着力推进“四基四化”建设。

开展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推进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深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

4.着力抓实执法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指导市州执法机构对公路管理、水路运输、海事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执法专项行动。

5.着力提升高速公路本质安全。

开展养护资质评价,全力推进完成独柱墩桥安全提升、船舶撞击桥梁隐患治理等5个桥梁安全专项提升工作。

6.着力保障高速公路大通道网络畅通。

开展ETC专项提升行动,增强应急能力,加强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出行预研预判,研究制定高速公路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指南。

7.着力提升高速公路服务质量。

修订高速公路清分结算机制,研究启动路产赔补偿和清排障服务收费标准修订工作,修订完善挂钩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暖冬行动”“情满旅途”等志愿服务。

8.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和环境保护。

加快平安智慧高速建设,推广智慧高速试点经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着力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

9.着力抓好疫情防控。

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加强对冷链运输车辆执法抽查。加强重大节假日、车流高峰期疫情防控。

10.着力加强党的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建立纪检干部到基层蹲点工作机制,建设高速公路出行服务融媒体直播间,大力弘扬“两路”精神。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2973.2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6.6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结转项目较上年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2021年收入预算32973.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22.92万元,占1.8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00.33万元,占95.23%;其他收入950万元,占2.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2021年支出预算3297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55.16万元,占72.95%;项目支出8918.09万元,占27.0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023.2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96.67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项目较上年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00.3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2.9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3.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1.6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476.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2.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400.3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82.1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原则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精神,进一步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08万元,占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3.77万元,占4.85%;卫生健康支出1571.61万元,占5.01%;交通运输支出24854.07万元,占79.15%;住房保障支出3042.88万元,占9.69%。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8万元,主要用于: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及高速执法各支队各类行业培训等所需食宿费、培训地点租用费、资料印刷费、培训教师聘用费等,以及上述单位人员参加外部机构组织的培训需缴纳的培训费,确保完成全年各类培训任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6.6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其他支出,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离休人员待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05.8万元,主要用于: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及高速执法各支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确保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规定。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261.75万元,主要用于: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及高速执法各支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09.86万元,主要用于: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及高速执法各支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购买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2808.62万元,主要用于: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及高速执法各支队职工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日常工作有序开展等。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671.51万元,主要用于: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及高速执法各支队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1373.94万元,主要用于: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及高速执法各支队年度信息化建设支出,保障日常信息化工作正常开展,完成年度信息化建设任务。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610.74万元,主要用于: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及高速执法各支队按照规定标准为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补助政策。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1432.14万元,主要用于: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及高速执法各支队按照规定标准为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补贴,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改革补助政策。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455.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8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76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13.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0.0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6%。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原则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精神,进一步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节约公务接待成本。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及高速执法各支队因工作需要开展的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06辆,其中:轿车268辆,越野车9辆,小型载客汽车45辆,大中型载客汽车5辆,其他车型79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0.05万元,用于40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停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省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省级执法事项、全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68.2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57.3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原则,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59.1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空调、复印纸等办公用具,执法人员制服及配件,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保险,车辆租赁,以及根据工作需要购买的高速公路桥隧抽检、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共有车辆40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9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历年结转的事业基金、福利基金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表1-1.单位收入总表、表1-2.单位支出总表、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1-5.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6. 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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