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四支队十八大队房屋维修改造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09 10: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第四支队十八大队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四支队十八大队拟开展大队驻地房屋维修改造工作。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执法总队)财务管理办法》(川交高管财〔2016〕212号)的规定,决定通过公开邀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作为本项目的比价单位,项目情况及比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7.3万元(人民币柒万叁仟元整)。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废标。

二、项目简介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四支队十八大队房屋基本功能不齐全、部分功能损耗较大等情况,包含餐厅墙面保护线路改造、防盗窗安装工作,具体情况请有意者自行前往马尔康市卓克基镇查米村查看。

三、报价说明

报价包括完成项目内容的所有费用(含税费等)。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无重大违规经营活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

若有意参与比选,请自行前往现场查看后,按下述要求报送资料(所有资料需要加盖单位鲜章)。

(一)参选机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复印件;

(二)项目报价单;

(三)请于20211018日下午17:00前将参选机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复印件和项目报价单两项资料盖章,密封后送交至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查米村(注:地图搜索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四支队十八大队

收件人:戴老师,联系电话:19950331592,逾期未提交报价文件的单位做弃权处理。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四支队十八大队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满3家的前提下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比选结果将及时通知中选单位。请备选单位在比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评分细则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四支队十八大队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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