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2022-06-22 17: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一)办公室:负责总队(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机要、保密、督办、宣传、绩效管理、信访、档案、接待、值班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重要报告;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总队(局)和指导下设机构党群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参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行政执法规范的起草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高速公路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高速公路路政、运政、收费稽查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交通运输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业务指导工作。

(三)综合执法一处: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的省级行政执法事项,参与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四)综合执法二处:负责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省级行政执法事项,参与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五)运行管理处:参与高速公路收费、监控、通信等运行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承担高速公路收费、通信、监控等系统运行维护的指导工作;承担高速公路信息化、智能化和科技有关工作;承担高速公路网统计及运行信息收集、分析处理、运行调度等工作。

(六)服务监管处:参与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规范、制度及标准的起草并组织实施;承担高速公路服务质量评价工作;承担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指导工作;参与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七)建设养护处(安全应急办公室):参与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标准的起草并组织实施;组织高速公路道路技术状况抽测,承担高速公路养护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高速公路涉路(养护)施工报批的前期审查工作;拟订高速公路运行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高速公路运行安全监管、应急处置工作。

(八)装备财务处:承担总队(局)机关和下设机构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承担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清分结算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交通运输执法装备管理工作;参与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负责高速公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监督管理。

(九)人事处:承担总队(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工资社保工作;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及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纪检审计处:承担总队(局)机关和指导下设机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制度的拟订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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