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乙、丙级检测机构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四川省内注册,申请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水运工程材料类乙级、水运工程材料类丙级、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信息变更的试验检测机构。
二、设定依据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38号);
《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通知》(交安监发〔2017〕113号)。
三、申请条件
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质监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申请材料
1.机构名称(含性质)变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1 |
检测机构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提交正式的变更申请文件 |
须注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变更后条件与等级标准的符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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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变更申请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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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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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测等级证书正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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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测机构上级部门关于本检测机构名称(或性质)变更文件或决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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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类型性质发生变更,由非然人变成自然人的,提供变更后场地、人员、设备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
场地权属证明材料、人员合同及社保关系证明、设备隶属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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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材料的第2-6项装订成册,申请材料应齐备、规范;同时提交与材料一致的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内容清晰可见); 2.申请文件中的证书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检测机构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3.提交一套申请材料。 |
2.机构地址变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1 |
检测机构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提交正式的变更申请文件 |
须注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变更后条件与等级标准的符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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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变更申请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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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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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测等级证书正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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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试验室平面布置图 |
若房屋为租赁,则租赁合同应不小于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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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材料的第2-5项装订成册,申请材料应齐备、规范;同时提交与材料一致的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内容清晰可见); 2.申请文件中的证书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检测机构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3.提交一套申请材料。 |
3.机构法定代表人,行政、技术、质量负责人变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1 |
检测机构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提交正式的变更申请文件 |
须注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变更后条件与等级标准的符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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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变更申请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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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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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测等级证书正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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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变更人员证明材料 |
含任职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如果有)、检测资格证(如果有)、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及行政负责人变更可不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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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材料的第2-5项装订成册,申请材料应齐备、规范;同时提交与材料一致的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内容清晰可见); 2.申请文件中的证书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检测机构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3.提交一套申请材料。 |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省政务服务中心6楼25-02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同步提交所申请事项电子文件。
(二)省政务服务中心6楼25-02号窗口进行形式审查。对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如有必要,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并召开评审会。如需整改的按照评审要求进行整改。
(四)申请人凭有效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受理通知书在省政务服务中心6楼25-02号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无含转外),转外环节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原件预审),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25-02号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四川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28)86938090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或不通过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