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2 15:33 浏览次数: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质监机构:

今年3月,我省凉山州冕宁县、木里县、西昌市等地相继发生森林火灾,特别是凉山州西昌市经久乡森林火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产生了不良影响。为持续贯彻落实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系列批示要求,积极贯彻落实省、厅有关文件要求,为深刻汲取凉山州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做好我省交通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为期年的消防安全整治活动,相关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清当前火灾防控的严峻形势,并结合已开展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火灾风险点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事故灾难多发势头,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 )市(州)交通质监机构

对本辖区内交通建设领域在建工程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复核自查自纠的情况,切实摸清现状底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相关单位,督促限期整改重点要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管理工作制度进行落实,并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同时,要认真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管理中薄弱环节,查找原因根源,分析对策措施。

(二 )建设单位

组织开展专项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向属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实施挂牌督办。

(三 )监理单位各单位

组织开展专项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消防应急预案的编制进行审核审批;对施工单位是否编制消防安全制度;施工单位是否保障消防工作所需资金;施工单位是否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施工单位是否组织消防安全类的教育培训;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四 )施工单位

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重点对是否逐级确认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是否拟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日常消防检查;是否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方案;是否组织对本项目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否组织对“两区三厂”进行防火检查和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排查;沿途通过森林或草原的项目,是否认真学习对照《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出的突出问题,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组织拉网式的大排查、大检查;是否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能符合要求

三、工作安排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自20205月起至202012月止 , 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20208月底前)。

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与开展建设项目自查自纠结合电气火灾整治内容对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各项排查任务进准推进落实

集中整治阶段 (20208月一2020年12)。

(州)交通质监机构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把安全消防风险隐患检查增添到日常的每月大检查中。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重点监管切实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整改落实到位。省厅结合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项检查的方式,对各地消防安全治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交通质监机构和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安全底线,扎实抓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抓牢抓细抓出实效。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管理

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及地方铁路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与本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责任,提出治理计划,明确治理步骤和具体时限。

(三)强化预防措施,狠抓落实整改

各市(州 )交通质监机构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要求,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请各单位及时总结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开展工作情况,于今年830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1230日前报送今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联系人:厅质监局安全科 王堃尧

联系电话:028-85527923,传真:028-85527055,

电子邮箱:2848409783@qq.com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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