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要求的通知(川运扫黑〔2020〕9号)

信息来源:厅运管局 发布日期:2020-06-19 10:17 浏览次数:

各市(州)运管处(局),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凉山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攀枝花市、眉山市、乐山市、泸州市、遂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处,眉山市交通运输中心:

根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六清”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现就当前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治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六清”行动要求

“六清”行动是中央提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要求,是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是下阶段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的重要评判标准,是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头戏”,成效好坏将直接影响“深挖整治”目标能否实现。各地运政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六清”行动“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道路运输领域“六清”行动高质量完成。

二、多措并举,推动“六清”行动高效开展

各地运政机构要精准把握“六清”行动的目标要求,做好“线索清仓”与“提质增效”“伞网清除”与“准确界定”“黑财清底”与“综合施策”“行业清源”与“专项整治”的有机衔接,结合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交函〔2020〕266号)、厅运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运扫黑〔2020〕5号)及《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治乱线索“清仓见底”行动的通知》(川运扫黑〔2020〕3号)部署安排,再排查、再梳理、再确定一批突出乱点乱象,落实扫建结合、联勤联动、综合治理、长效常治等工作措施,强力推进“行业清源”,高效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六清”行动。要将“网约车”等新业态纳入重点整治领域。

三、梳理完善,确保线索及“三书一函”办理整改质效

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六清”行动推进会议要求:要加强线索核查组织领导、过程管理和质量把控,确保6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清仓”任务;要紧盯政法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的“三书一函”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相关部门。省扫黑办已计划于7月份开展省级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和特派督导工作,将把“六清”工作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各地运政机构要立即行动,全面梳理、完善线索及“三书一函”台账,移交相关部门办理的要完善移交手续,已办结的要对质量效果开展评估,质量效果差的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无线索漏统漏核、“三书一函”整改到位,并经得起检验。

根据各市(州)运政机构5月份上报的线索办理情况(详见附件)看,全省仍有1条线索未核,32条线索已核未结,一些市(州)线索明显过少。请相关运政机构加快线索办理进度,切实完善线索办理台账。所有线索及“三书一函”办理情况,务于6月25日前报厅运管局扫黑办。

附件:全省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治乱线索办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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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省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治乱线索办理情况统计表


地区

线索(条)

已核(条)

未核(条)

移交(条)

已核未结(条)

成都

29

29

绵阳

19

19

自贡

8

8

攀枝花

9

9

泸州

50

29

19

2

德阳

11

9

2

广元

5

5

遂宁

8

4

4

内江

19

10

9

乐山

9

8

1

资阳

33

32

1

宜宾

3

3

南充

31

27

4

达州

31

8

1

4

18

雅安

194

187

1

6

阿坝

12

11

1

甘孜

10

10

凉山

17

15

2

广安

69

63

5

1

巴中

27

25

2

眉山

14

11

2

1

合计

608

500

1

75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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